三分之一斯塔德金币
在古希腊钱币中,有一组早期琥珀金钱币极为特殊。它们的产地为小亚细亚西海岸的以弗所城,为斯塔德、三分之一斯塔德、六分之一斯塔德、十二分之一斯塔德、二十四分之一斯塔德、四十八分之一斯塔德和九十六分之一斯塔德。这批钱币主要以牡鹿为主要图案,其中,斯塔德与三分之一斯塔德为牡鹿的全身像,其余为半身像或头像。这批钱币之所以如此著名,是因为其斯塔德与三分之一斯塔德为铭文钱币,其中,斯塔德的铭文为“ΦАΝΕΟΣΕΙΜΙ”,其意为“吾乃法尼斯之徽”,三分之一斯塔德的铭文仅为“ΦANEOΣ”。其中,法尼斯斯塔德目前所见有两版,即大字版与小字版。
这批钱币极具历史价值,系因该式钱币为目前所见最早的希腊铭文钱币之一,也因钱币铭文中所提及的“法尼斯”一词。铭文中的“法尼斯”为何人,或其寓意为何?目前仍旧众说纷纭。“法尼斯”一词并非钱币所独有,在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的《历史》一书中就有提及。史载:“(法老)阿马西斯的雇佣武士、‘睿武明断’的哈利卡纳苏斯人法尼斯,与其君有隙而深衔之,遂逃逸,乘船渡(波斯国王)冈比西斯处……法尼斯以埃及之虚实具关白冈氏”。根据希罗多德的记载可知,此处的“法尼斯”系哈利卡纳苏斯人,他的活动年代应在公元前530年左右。然而,此“法尼斯”系彼“法尼斯”耶?早在19世纪,近代古典学家佩西·嘉德纳就提出,他可能是希罗多德所提及的“法尼斯”,嘉德纳结合文献记载及钱币铭文证据,认为“法尼斯”或是哈利卡纳苏斯的僭主。但学者克莱伊先生却认为,这批牡鹿版钱币的发行时间应在公元前7世纪末,与文献记载的“法尼斯”相差近100年,此“法尼斯”遂非彼“法尼斯”。然而,克莱伊假设,雇佣兵法尼斯的祖父可能亦名曰“法尼斯”,后者可能在公元前7世纪末担任过哈利卡纳苏斯的君主。此外,大英博物馆所藏乃见于哈利卡纳苏斯。克莱伊先生因此而得出结论:该版钱币应铸造于哈城,阳面牡鹿应为法氏(武士祖)私人之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