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市场关注的退市制度改革启动。2日晚间,证监会宣布,就修改《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强化沪深交易所对重大违法公司实施强制退市的决策主体责任。对此,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监管层此举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引导价值投资理念,未来将有更多公司退市,涉及重大违法的问题股、绩差股等将受冲击。
重大违法公司或被直接退市
根据记者梳理,此次修改的内容最重要的是新增的第(五)条:对重大违法公司实施暂停上市、终止上市。上市公司构成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的,交易所应当严格依法作出暂停、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
证监会还指出,在完善重大违法行为退市制度的同时,将进一步加大对财务状况严重不良、长期亏损、“僵尸企业”等符合退市财务指标企业的退市执行力度。
对此,经济学家宋清辉对记者表示,“造成A股退市难的主要原因是上市公司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与原来的条例相比,证监会此次修改主要在强制退市方面做出了细致的制度安排,一些欺诈发行、重大违法的公司将可能被交易所直接宣布退市。”
北方一家券商投行人士表示,删除原来因欺诈发行、重大违法终止上市的例外情形意味着这类公司将被直接退市,也无法再重新上市。
此前的《指导意见》2014年2月7日经证监会第24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证监会表示,此次修改是为了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强化证券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能,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2日。
证监会还明确了新老划断问题。在新规定施行前,上市公司已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已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被作出终止上市决定的,适用原规定。
2012年、2014年证监会先后进行了两轮退市制度改革,其中,2014年证监会出台的《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被称为“史上最严退市新规”,如今退市制度将被进一步完善。
17年来实际退市不足60家
根据WIND数据统计,自2001年退市制度建立以来,17年来仅有95家A股公司退市,年均退市率不足0.35%,如果剔除掉因吸收合并等资本运作而退市的公司,实际退市公司不足60家。
记者注意到,最近几年已有多家公司主动退市或被终止上市。2015年,*ST二重通过股东大会决议申请终止上市,成为首家主动退市公司;同年,国恒铁路被终止上市。2016年,*ST博元成为A股市场首家因重大违法行为被强制退市公司。2017年,欣泰电气因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ST新都因财务指标不合格未能通过交易所的恢复上市审核,从而被终止上市。
此外,去年以来A股被暂停上市的公司已有5家,分别为:*ST烯碳、*ST吉恩、*ST昆机、*ST建峰、*ST钒钛。
如何看待此次退市制度改革的影响?
对此,宋清辉表示,“实施注册制必须要先完善退市制度,监管层此举有利于改变当前退市难的情况,清除掉‘不死鸟’的生存空间。在监管层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大背景下,未来会有更多公司退市,投资者对于重大违法的公司应保持谨慎、尽量规避。”
“监管层此举有利于形成优胜劣汰的退市机制,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前海开源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对记者指出,“完善退市制度,才能实现优胜劣汰,打击炒作壳资源、绩差股和题材股等投机行为,引导价值投资理念,建议投资者继续拥抱绩优白马股和优质成长股,远离高估值小盘股和绩差股。”
一位不愿具名的私募人士坦言,“由于退市难,A股一向有乌鸡变凤凰的故事,一些绩差公司和问题公司以往会通过被借壳或重组来实现逆转,监管层此举对于涉及重大违法行为以及长期亏损的问题股、绩差股无疑是重大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