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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负责人:我不能回答这个问题,我也没有权利去回答这个问题。至于质量的问题,只有厂家去做出合理满意的答复。
画外音:第二天(字幕:2008年2月29日),王小姐和家人找到了厂家代表。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他们以厂家出售不合格产品为由,向对方提出了双倍赔偿要求,即更换新车并赔偿购车款15万元。
车主王小姐:必须要索赔。

汽车厂方代表:索赔就是修车、换车、退车。
画外音:目前就赔偿问题,双方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王小姐已经委托消防部门对汽车自燃的原因进行鉴定。如果这辆车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她表示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我们提醒车主,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要定期到维修厂保养汽车的电路和油路。另外为了降低汽车自燃造成的损失,可以购买汽车自燃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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