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板,营业开店,注意安全用气!
2021-10-23 14:03 来源:深圳燃气
人工智能朗读:

@商业用户
安全用气记在心
平安营业生意兴
打烊啦!打烊啦!
大家快整理一下准备下班~
等等!厨房清理了吗?
燃气检查过了吗?
阀门关闭了吗?
(来自老板的灵魂三问)
深小燃直呼“细节了!”
营业开店
无论是老板还是员工
都要注意安全用气哦!
为避免小伙伴们“踩坑”
深小燃精心整理了一份
“燃气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我们一起来看看
01
燃气报警器,必须安装并定期维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有些老板可能还有疑问,安装燃气报警装置有必要吗?遇到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是否能够及时报警?
燃气报警器是很重要的燃气安全设备,主要由气体探头和控制器两部分组成,当燃气在空气中的浓度超过设定值时,报警器就会被触发报警,并对外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提醒用户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
控制器
探头
那报警器在使用过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项?
1.燃气报警器需要定期检定,1年至少检定1次;
2. 燃气报警器使用满3年后需要及时更换;
3. 燃气报警器需保持供电,否则无法发出报警信号,使用过程中不要擅自断电;
4.燃气报警器发出报警信号后应及时关闭入户总阀,排除燃气泄漏风险方可再次用气。
燃气报警器法律风险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八)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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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根据实际情况,选用金属波纹管
老板们要定期自行检查燃气软管接口是否松动或漏气,可以将肥皂水涂抹在管道接口处,如出现连续气泡,则说明有燃气泄漏;也可以根据饭店的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更为安全的燃气专用金属波纹管,它相比燃气胶管具有耐高温、不易脱落、防鼠咬、柔性好、使用寿命长等优点。
03
燃气灶点不着火,不要反复点火!
如遇上燃气灶点不着火,小伙伴们要牢牢记住,不要有以下操作行为:
(1)不要反复点火
当燃气灶阀门被打开,燃气已经释放出来,多次点火未燃,已经积聚了一定浓度的燃气,如果一味地反复点火,遇到火星,容易发生爆燃。同时,也不能用火柴、打火机等明火助燃,这样容易发生危险哦。此时应该关闭阀门,待燃气消散并排除故障原因后,再尝试点火。
(2)不要自己更换燃气灶具
燃气灶具的更换或修理需要专业人士,大家可以咨询品牌售后服务,不建议自行操作。
04
操作要规范,用完关阀记在心
商业用户在使用燃气的过程中,如果遇到自己不会操作的,一定要请专业人员上门处理,避免因操作不规范发生燃气事故。此外,个人用户及餐饮用气单位在每次使用完燃气后,应及时关闭灶具阀及灶前阀,长期外出或不用气要关闭入户总阀。
当闻到“臭鸡蛋”味或听到报警器响起时,应立即熄灭一切火种,迅速关闭气源,打开门窗通风。在此期间严禁开关任何电器(包括电灯、抽油烟机、手机等),到户外安全的地方拨打深圳燃气24小时服务热线(深圳地区 0755-25199999,其他地区 95797 / 4000095797),交给专业人员处理。
05
发现用气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用户收到深圳燃气工作人员告知的用气安全隐患后,一定要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如不清楚整改要求或整改方式,可委托深圳燃气或其他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整改。
法律风险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深圳市燃气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而用户拒不整改的,燃气企业应当停止供气,并在隐患消除后24小时内恢复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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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板
要让客人吃得更安心
就得为美食筑起安全防线~
如发现存在燃气安全隐患
大家一定要及时整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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