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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城奋进 | 在这次抽检中,我们发现了这种常吃的食物不符合规定!

2021-10-26 19:06 来源:深圳食事药闻

人工智能朗读:

鸡蛋

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食物

近期,深圳市市场监管局

在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中

发现1批次的鸡蛋

存在不合格情况

和食安君一起看看

到底是怎么回事?

日前,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21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二十八期),文末点击“阅读原文”即可查看通报详情。

本次通报的食品共1200批次,涉及经营主体391家,共检测食品指标10979项次,其中,合格样品1182批次。

不合格食品类别

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为豆制品1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糕点1批次,食用农产品6批次,蔬菜制品7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

不合格项目类别

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品质指标、微生物。

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针对本次抽检情况提到的

鸡蛋中氟虫腈超标

食安君给大家带来详细解读

请小伙伴们拿小本本

认真记好笔记

分析解读

鸡蛋中氟虫腈超标不合格

食品

食用农产品(鸡蛋)

不合格项

本次抽检中有1批次鸡蛋中氟虫腈的检测结果为0.9 mg/kg,不符合国家规定。

氟虫腈是一种苯基吡唑类杀虫剂,对水生生物、家蚕、蜜蜂等具有较强的毒性,对生态环境能造成一定的影响。

国内外限量要求

国内标准限量要求

中国内地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蛋类中氟虫腈最大残留限量应≤0.02 mg/kg,中国香港规定蛋类中氟虫腈限量与内地一致。

国外标准限量要求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日本、澳大利亚、越南、沙特阿拉伯等国际组织/国家规定鸡蛋中氟虫腈限量均为0.02 mg/kg;泰国规定所有食品中氟虫腈限量为0.005 mg/kg,较我国严格;美国、俄罗斯等国家规定鸡蛋中氟虫腈限量较我国宽松,详见下表:

表1 国内外对鸡蛋中氟虫腈限量的规定

国内相关信息

2020年6月24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6期(总第247期),1批次鸡蛋中氟虫腈指标不合格。

2020年10月12日,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9期),1批次豇豆中氟虫腈指标不合格。

风险分析

标准限量能遵守,产品安全不用愁。

氟虫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氟虫腈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

涉及相关法律法规

销售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深圳市食用农产品安全条例》等法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销售企业、批发市场销售农药残留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将责令停止销售,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将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深圳市食用农产品安全条例》第二十八条,由农业部门责令改正,将对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将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责令停业整顿

给食品企业的建议

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活动;同时,加强食品出厂检验,确保生产合格的食用农产品。

食品经营者务必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经营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禁止采购和销售来源不明的食用农产品。

给消费者的建议

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鸡蛋,选购时尽量选择清洁蛋,其安全性相对高于散装鸡蛋。

鸡蛋购买后,应尽快放入冰箱低温储藏,以延长鸡蛋保质期,保障鸡蛋的安全和营养。

更多国内外标准法规知识

请关注“标准法规平台”

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及食用农产品标准法规信息支撑和综合应用平台(https://amr.sz.gov.cn/GFS/web/),提供标准查询及食安标准科普信息。也可登录i深圳APP搜索“食品标准比对”查询国内外食品标准法规指标信息。

欢迎广大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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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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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整理:深圳食药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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