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啥事?前脚刚出拘留所,后脚又被拘了
2021-11-26 19:08 来源:深圳公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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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吗?我要报警,我停在深圳中医院工地的电动车被人偷了。”
11月1日23时许,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南凤派出所接到一宗盗窃电动车警情。被盗的电动车虽价值不高,但会给车主出行带来诸多不便,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侦查工作。
民警发现
家住龙华区观澜街道的严某
有重大作案嫌疑
在后续研判中,民警发现严某因涉嫌另一宗盗窃案,已于11月9日被龙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得知11月14日
严某将被期满释放的信息后
这天一大早
办案民警
便赶到拘留所门口
“等候”严某
“你好!我们是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南凤派出所民警,你涉嫌盗窃,请跟我们去派出所接受调查!”。
看到来“接”自己的
竟然是警察
严某神情疑惑
但很快又显得有些落寞
当场承认了自己的盗窃行为
经了解
严某住在龙华区观澜街道
平日游手好闲
无固定经济来源
11月1日15时许,严某骑着电动车来到光明区找工作,途经凤凰街道凤凰社区深圳中医院工地时,看到工地门口停着一辆未拔钥匙的白色电动车,于是动起了“歪脑筋”。
严某先是在附近找了个地方将自己的电动车停好,后趁周围无人时将白色电动车骑到光明城高铁站附近,再走路折返骑走自己的电动车。
在光明城高铁站附近的一处桥洞里,严某将偷来的白色电动车内的蓄电池拆下后放入自己电动车的储物箱内,随后骑着自己的电动车回到了龙华区。到了观澜后,严某将偷来的蓄电池以150元的价格卖给了路边的废品回收员。
目前
严某因涉嫌盗窃
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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