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城奋进 | 抽样检测结果出炉!这些速冻贡丸、涮锅肉片居然……
2021-12-18 13:38 来源:深圳食事药闻
人工智能朗读:

2021年第三十四期食品安全抽样检验
情况通报出炉啦!
这次的抽检结果
又发现了哪些问题呢?
赶紧和食安君
一起去瞧瞧!
日前,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21年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通报(第三十四期)。
点击上方图片或文末“阅读原文”即可查看通报详情。
抽
检
概
况
本次通报的食品共4124批次,涉及经营主体1604家,共检测食品指标34611项次,其中合格样品4016批次。
不合格食品类别
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为肉制品8批次,炒货及坚果制品5批次,餐饮食品3批次,粮食加工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57批次,蔬菜制品23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等。
不合格项目类别
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品质指标、微生物、金属等元素污染物。
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针对本次抽检情况提到的
速冻食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项
食安君为大家带来详细解读
分析解读
速冻食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
食品
速冻食品。
不合格项
本次抽检中有2批次速冻食品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结果分别为0.95g/100g、0.44g/100g,不符合SB/T 10379-2012《速冻调制食品》规定,结果判定为不合格。
国内外限量要求
国内标准限量要求
SB/T 10379-2012《速冻调制食品》规定,速冻调制食品中过氧化值应≤0.25g/100g。
国外标准限量要求
欧盟、美国、日本、澳新、新加坡等国家地区未对速冻食品中过氧化值进行规定。
国内相关信息
2021年10月15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25期通告,标称湖南郭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腌制鸡翅根(速冻食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021年12月10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70期通报,鱼皮花生、海苔花生检出过氧化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风险分析
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但监管必须“零容忍”。抽检的目的是找出风险,将风险降得越低越好,降到风险可控的范围。
过氧化值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主要反映油脂被氧化的程度,随着油脂被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过氧化值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被氧化,还可能与产品储存条件控制不当有关。
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产生损害,但长期食用过氧化值严重超标食品可能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涉及相关法律法规
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等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将被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将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同时,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将对第一责任人处上述罚款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并不免除其他法律责任。
给食品企业的建议
从源头控制食品安全,加强原辅料的把控,向信誉良好、卫生可靠的供应商购买原材料。
妥善储存原材料和产品,保持仓储环境的阴凉干燥,采用先入先出的原则。加强产品出厂检验,制定并严格执行出厂检验计划,确保出厂的产品合格。
加强产品出厂检验,制定并严格执行出厂检验计划,确保出厂的产品合格。
给消费者的建议
通过大型商超等正规渠道购买速冻食品,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购买时,注意选购存放在低温冷柜中、保质期内、包装完整、冷冻坚硬、形状正常的速冻食品,如发现冷柜温度升高、产品包装破损、速冻食品已经变软则不要购买。
购买速冻食品时,最好准备一个保温袋,在付款前最后放入购物车,付款后将速冻食品放入保温袋中,并尽快拿回家,第一时间放入冰箱冷冻室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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