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广州讯】(驻穗记者姚嘉莉)广东省是野生动物的资源大省、贸易大省、消费利用大省,民间有爱吃“野味”的传统,形成了较大的野生动物消费市场。为坚决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从源头上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3月9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就组织起草的《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媒体吹风会。征求意见稿增设了“禁止非法交易”“禁止非法食用”等内容。
征求意见稿落实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对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范围已经作了明确规定。据了解,目前国家有关部委正在制定、调整相关名录和配套规定,部分人工繁育、人工饲养野生动物不受禁食范围影响。
征求意见稿对非法猎捕、交易流通的国家重点保护和非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采取分类处罚,同时提高了处罚力度。对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的行为和违法生产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食品的,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在上位法规定的基础上作出加重处罚的规定,处猎获物或货值处以五倍以上十五倍以下罚款;属于非国家重点保护的,处猎获物或货值处以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违法食用行为新设处罚规定,包括对食用者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组织食用者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