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4月29日讯 日前,针对部分东海花园业主对深圳外国语小学(原“深圳外国语学校东海附属小学”)2019年招生公告的维权情况,4月26日下午,晶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2010年深圳外国语小学用地、校舍、物业及其他设施所有权已进行变更,产权归属于深圳市教育局。
2000年6月16日,深圳外国语学校独立举办深圳外国语小学,同时,接受深圳东海爱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捐资并签订协议。依据该协议,东海花园一期、二期业主子女可以在协议有效期限内入读深圳外国语小学。
记者了解到,该办学协议的有效期为15年,协议约定有效期到2015年6月15日止。2015-2017年双方续签两年合作办学协议,2018年9月20日,深圳东海集团登报公告,宣布其与深圳外国语学校合作关系在2017年6月终止。至此,东海花园一期、二期业主子女入读深圳外国语小学的协议依据已经终止和失效。2019年4月19日,深圳外国语小学发布招生公告,其有关业主子女就读条款引发部分业主上访。
市教育局表示,深圳外国语小学发布的2019年招生公告合理合法,部分业主维权行为已影响深圳外国语小学正常教学秩序,希望部分业主遵纪守法,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表达诉求。(记者 徐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