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深圳新闻网首页>深圳新闻>政务新闻>

广东法治精神深植民心

条评论立即评论

广东法治精神深植民心

分享
人工智能朗读: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地方性法规,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原标题:

立法实践丰富 司法效能提升

广东法治精神深植民心

编者按: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和要求,到2020年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今年,是实施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关键之年。五年来,立法“广东实践”日渐丰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硕果累累;严格公正司法,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全民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制秩序加快形成,广东法治精神深植民心,平安广东愿景也在一步步成为现实。

科学立法制定批准623项地方性法规

弯弯淡水河的周边,如今又见满眼青翠。历经多年治理,流经深惠两市的淡水河水质终于得到控制;深莞之间的石马河,水质也在逐渐向好……“两河”水质变好的背后,离不开省人大的立法和监督。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地方性法规,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除了推动治水之外,从制定实施电梯使用安全条例、厘清电梯事故权责,到推进信访立法、解决“信访不信法”问题;从开展全省性立法调研,到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新渠道;从组建智囊团,到打造立法队伍、为提高立法质量注入动力……五年来,广东在地方人大立法实践和探索中再结累累硕果。

截至2016年,广东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和批准地方性法规623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455项,为广东的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

不仅是省级层面的立法,广州、深圳、珠海、汕头等市已享有较大的市立法权或经济特区立法权。2015年《立法法》修改后,广东17个设区的市获得地方立法权。截至目前,省人大常委会共审查批准该17个市地方性法规30件,14个市出台了本地区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有力地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整体效能明显提升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立案难、执行难、见官难等痼疾成为司法运行成效的“拦路虎”,广东司法体制改革终于打响攻坚之战。

2014年,中央决定在广东等7个省市先行试点,探索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改革,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积累经验,目前,广东四项试点任务已经基本完成。

全省所有法院、检察院都完成了入额遴选工作。6575名法官、5400名检察官成为员额法官、检察官,真正落实“谁办案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

司法责任制和司法权运行机制逐步完善。法院系统按照“法官+助理+书记员”模式组建不同类型的审判团队,检察系统用1+N、N+N的方式重构了各业务单元的办案模式。

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得到健全。创造性提出“统分结合、保高托低”思路,形成向一线及欠发达地区倾斜的工资政策导向,提升了司法人员的职业尊荣感。

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格局已形成。改革后,市级“两长”由省委管理,县级“两长”由省委组织部管理;除深圳外,284家省以下“两院”全部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保障。审判权、检察权得以更加独立公正行使。

经过试点改革,司法领域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问题逐一破解,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整体效能得到明显提升,人均结案数、当庭宣判率上升,上诉率、发回改判率下降。今年1到7月,全省各级法院办理执行案件共计23.97万件,执行结案在去年增长36.81%的基础上,再增长46.83%。执行到位率49.13%,同比上升7个百分点。上半年赴京访案访比稳定保持较低水平,罢诉息诉化解率66.67%。

“全民治安”参与破解平安建设难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社会治理创新均给予了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加快创新社会综合治理和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努力提高平安建设现代化水平。而在广东,就有一个地级市唯一连续三届捧得“长安杯”,那就是中山市。

2012年,中山在全国率先推行“全民治安”,先后开展了“全民禁毒”以及“无医闹”、“无三害”(黄赌毒)、“无假药”、“无三非”(未经合法手续而在中国非法就业、非法入境和非法居留)、“无传销”、“无邪教”等系列创建行动,打造全民参与社会管理的系列载体。

为改变中山市曾一度“医闹”频繁的状况,2012年4月,中山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依法处置医疗纠纷的工作意见,以“防范胜于处置、处置时疏优于堵”为基本原则,要求公安机关提早介入。

中山公安机关根据上级要求,明确了各级公安机关领导责任,变 “被动出警”为“主动出警”、变“闹后取证打击”为“闹前防闹未然”、变“突发性处置”为“常态化管理”。公安机关依托医院警务室提前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构建“三个一旦”工作机制:一旦发现医患纠纷立即提前介入;一旦产生“医闹”苗头,第一时间组织警力到现场处置;一旦有职业“医闹”介入,立刻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及时取证。为了使民警处理医患纠纷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中山市公安局还依法制定了了相关文件,明确严禁发生“医闹”的9种情形,规范了医患纠纷和“医闹”事件现场处置程序。据统计,2014年上半年,全市公安机关因医疗纠纷仅出动警力82 人次,比2013年同期下降60.6%。

随着“全民治安”工程的持续有效推进,中山全市刑事案件尤其是命案发案数逐年下降,“医闹”事件两年实现“零发生”,千家娱乐场所难觅“三害”踪迹,“三非”外国人难以立足。

手机扫一扫打开当前页面
[责任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