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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成效显著
办案效率高了 诉讼成本降了
市中院为律师开辟“绿色通道”,律师凭“一卡通”,无需安检即可进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或审判区域。深圳商报记者 包力 摄=
2016年9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旨在通过这样的改革举措,破解各级人民法院在执法办案中面临的供给侧结构性矛盾。
案多人少的矛盾如何破解?深圳法院全面推行繁简分流改革一年多以来,全市法院通过“速裁快执”程序办结案件155489件,以16%的法官办结同期50%的案件,有效应对了当前快速上升的收案态势,提高了办案效率和质量。2017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杭州召开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推进会,深圳中院被授予全国示范法院。
简单案件平均结案周期不超45天
“案多人少”矛盾在人民法院存在多年,几乎是年年讲处处有的一个司法顽症。
深圳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是案多人少压力越来越重,2016年全年受理案件340793件,同比上升19%,办案压力加重,法官普遍处于超负荷状态,基层法院有些案件正常排期要半年后开庭。另一方面,群众对高效司法的需求愈发迫切,特别是对那些事实清楚、利益纷争不大的简单案件,尤其希望尽快拿到裁判结果、尽快实现合法权益。但法院目前比较普遍的办案方式是案件繁简混杂一起随机分案,导致法官办案平均用力,欲快不能。
从2016年6月开始,深圳市两级法院全面推行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具体来说,改以往简案分散办理为集中办理模式,组建专门负责办理简单案件的审判团队,深圳中院和罗湖、宝安等区法院,设立专门的民商事速裁庭。截至2016年年底,全市法院共设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速裁快审快执团队约70个,配备法官约130人,占全市法院法官总数的13%。此外,深圳法院还优化了人员配置,有针对性地增加速裁团队的辅助人员配备比例。
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诉讼公平前提下,深圳法院多方面简化办案程序。比如,推行简便灵活的送达方式,实行诉讼权利义务庭前书面告知,简化庭前准备,加快案件流转;简化庭审程序,实行庭审调查、辩论一并进行,集中审理争议焦点,庭审全面录音录像;推行“门诊式”办案模式,对简单案件统一排期开庭,集中时间多案同审、多案连审,充分利用远程视频集中审理简单刑事案件。
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从立案起算,一审民事案件按简易程序3个月结案。新机制的运行,使简单案件程序更加简化、流转更加迅速、裁判更加高效,真正快了起来。据统计,全市法院简单诉讼案件平均结案周期不超过45天。深圳中院民商事速裁案件平均周期约32天,刑事速裁快审平均周期约30天。有些区法院的简案周期更短,如龙岗法院刑事速裁案件周期约15天,罗湖法院刑事速裁案件周期不到10天。
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成效显著
黄梦佳是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去年,她代理了一宗刑事案件,从拿到起诉书到收到判决书,用了12天的时间。“当时,我真的被深圳法院的高效震撼到了。”黄梦佳说。
这得益于这一年来的案件繁简分流改革。
不仅律师和当事人,法官也是这场改革的受益者。从前,法院比较普遍的办案方式是案件繁简混杂一起随机分案,导致法官办案平均用力,欲快不能。而今,深圳改变了以往简案分散办理为集中办理模式,组建专门负责办理简单案件的审判团队。黄振东是深圳中院的一级法官,也是劳动争议庭审判长。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发现,他一个上午就开庭4次,每个案件开庭半个小时后就出了裁判文书。如此高效的审判,让案件当事人直呼惊喜。
深圳中院民事审判庭一级法官谢佳介绍,以前中院民事审判法官手上,待办案件经常超过百宗,“现在简单案件被速裁分流后,我们的待办案件只有50宗左右,可以审理得更加精细。”据了解,深圳法院是全国唯一一个在一、二审全口径开展繁简分流的法院。深圳对刑事、民事、执行、行政案件均全面进行繁简分流。
改革一年来,全市各基层人民法院在收案大幅增加的情况下,上诉案件不断减少,其中速裁案件服判息诉率超过90%。全市法院通过速裁快执程序办结案件155489件,以16%的法官办结同期50%的案件。
诉讼文书自动生成一键送达
为了给繁简分流改革提供系统支持,深圳法院还在人力资源配置、审判管理方式、科技信息保障等各个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统筹协调。在审判权运行机制方面,深圳法院创设三车道分流模式。具体来说,法院将之前繁简案件混杂审理的单车道模式,升级为简单案件、普通案件和复杂案件分别交由速裁法官、业务庭普通法官和院庭长,按照不同审判流程分别审理的三车道模式。根据案件繁简程度,法院科学确定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职能定位和配置比例,确保简案快审,普案细审,繁案精审。
改革后,同类案件交由不同部门审理,会不会带来裁判尺度不一问题、影响案件审判质量?对此,深圳中院还专门组织编写了《审判执行业务裁判指引汇编》,制定收录了涵盖民事、刑事、行政、执行各领域主要案件类型的裁判指引。结合上述裁判指引,深圳中院速裁庭组织修订了一、二审简单民事案件的要素式裁判文书样式和标准化说理模板,实现了劳动争议案件、交通事故案件裁判文书的自动生成,确保速裁案件审判质效双提升。
值得一提的是,在“简案快办”过程中,深圳法院还充分引入了信息化手段。记者在“深圳法院E键送达平台”上看到,法官输入案号后,系统就可以自动生成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等。生成后的文书元素都是齐全的,还带有电子印章。该文书生成后,系统直接对接EMS系统,提交地址。当晚或者第二天早上,邮政就会自动打印文书和生成邮寄单,将法律文书送往当事人。全程不用法官和助理,不用手工完成。最后,系统还会显示快递的投递状态。
让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的工作目标。当前世界主要法治国家均面临一个共同的现实问题,即民众既要求严格司法,实现正义,又要求快速审判,提高效率,节约成本。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胡之光表示,任何一项改革都要有正当性,其正当性就是让利益相关方受益。一年来,繁简分流机制改革让利益相关方都有受益:从老百姓角度来看,司法效率提高,诉讼成本降低,当事人的权利得到进一步维护,这是一项“民心工程”;从法官来看,审判执行团队的组建,信息化手段的助力,司法事务的集约,极大地减轻了办案人员的工作负担,一线办案人员有明显“获得感”,这是一项“贴心”工程;从管理者的角度来看,案多人少这一长期困扰法院的矛盾得到缓解,简案快办的机制使审判执行周期明显缩短,人均结案率逐步攀升,刑事审判出现从“案等人”到“人等案”的转变,有的民事审判庭由于案件量的减少,主动申请分流其他部门的案件,这是一项“解忧”工程。记者 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