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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案多人少,提升办案质效
深圳法院在全国率先推进繁简分流改革,成为全国示范样本
龙岗法院与罗湖法院获评“繁简分流工作标兵单位”。
2016年5月,深圳市各级法院在全国率先系统推进繁简分流改革。试行一年多以来,全市法院设立速裁庭或速裁中心,优化资源配置,重整案件流程,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效果。据了解,截至2017年7月31日,深圳全市法院通过速裁快执程序办结案件155489件,以16%的法官办结同期50%的案件,为应对快速上升的收案态势,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奠定了坚实基础。深圳法院在全国先行一步,率先系统推进这项改革,深圳市中院和各基层法院均被确定为“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并在全国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成功打造破解案多人少难题的深圳样本。
敢为人先,深圳法院在全国率先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
繁简分流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也是尽快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举措。2016年11月,最高法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若干意见》,部署了全国法院繁简分流改革工作。前不久,最高法院主要领导对繁简分流改革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积极适应形势变化,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以改革的方法破解实践中遇到的难题,运用繁简分流机制提升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效。
近年来,深圳全市法院案件总量持续大幅上升,长期保持高位运行。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254548件,同比多收6万件,上升30.4%,其中新收案件上升幅度达43.6%。虽然在各级法院工作人员加班加点下,结案数大幅上升,但存案仍然超过14万件,形势十分严峻。法官数量是有限的,审判资源是有限的,面对日益突出的案多人少矛盾,只有通过改革来激发动力,挖掘潜力。事实上,深圳各级法院受理的案件中,有相当大一部分是法律关系比较清楚的简单案件,只有通过繁简分流改革,才能让简单案件的办理进入快车道,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
2016年5月,深圳各级法院在全国法院首家系统推进繁简分流改革。试行一年来,全市法院设立速裁庭或速裁中心,优化资源配置,重整案件流程,开发速裁案件管理系统,全口径覆盖、系统性分流、标准化速裁的全新工作体系基本形成,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效果。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完善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相配套的审判机制,是最高法院部署的重点改革项目,也是破解案多人少矛盾、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抓手。
各方受益,繁简分流提升司法公信力
公正与效率是司法公信力的重要表现。长期以来,法官手上的案件不分繁简,既导致简单案件不能及时开庭、下判,也导致复杂案件不能集中精力办理,公正与效率顾此失彼。在社会协同治理的大格局下,法院的功能既包括化解矛盾纠纷,更包括树立规则和导向,规范经济和社会秩序。繁简分流改革是在现行诉讼法框架下,采取的更有针对性、更加科学的资源配置机制,是一项系统性制度创新,有利于公正与效率双促进,有利于法院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和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据介绍,一年多时间以来,繁简分流机制改革让相关各方都从中受益:从老百姓角度来看,司法效率提高,诉讼成本降低,当事人的权利得到进一步维护,这是一项“民心工程”;从法官来看,审判执行团队的组建,信息化手段的助力,司法事务的集约,有效地缓解了办案人员的工作负担,一线办案人员有明显“获得感”,这是一项“贴心”工程;从管理者的角度来看,案多人少这一长期困扰法院的矛盾得到缓解,简案快办的机制使审判执行周期明显缩短,人均结案率逐步攀升,刑事审判出现了从“案等人”到“人等案”的转变,有的民事审判庭由于案件量的减少,主动申请分流其它部门的案件,这是一项“解忧”工程。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万国营表示,一年多以来,深圳繁简分流改革成为各级法院破解案多人少矛盾、提升办案质效的重要抓手。他强调,全市法院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下大力气把这项工作抓深、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深入推进案件分流标准化、深入推进办理流程标准化、深入推进裁判尺度标准化。
持续深入,推进繁简分流改革标准化
繁简分流改革试行一年来,深圳两级法院结合各自实际,做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当前,深圳法院系统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着力推进繁简分流改革标准化。
据了解,在推进案件分流标准化方面,深圳法院系统将进一步完善案件分流标准,通过案件分流标准化确保繁简分流覆盖所有业务领域,包括破产案件也要进行繁简分流。同时,深圳各级法院正加快推广运用智能识别系统,据了解,市中院已建立“案由+要素”智能识别模式,智能识别准确率达到90%,试行效果比较明显,将在进一步完善后推广到基层法院,提高案件分流准确率。
速裁案件快速处理的关键在于程序更为简易便捷,而不是单纯压缩审理期限,因而要从办案的每个环节入手,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能简则简,简出效率,让简案快办真正发挥作用。在推进办理流程标准化方面,近期,深圳市中院在总结两级法院速裁案件办理流程的基础上,编印了《简案快办标准化流程指引手册》,这是对全市法院速裁快执法官办案经验的总结。各基层法院在统一流程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标准,推动简案快办流程标准化。
在推进裁判尺度标准化方面,深圳市中院各二审业务部门加强上下级法院的沟通,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业务指导,统一全市法院裁判标准,切实纠正类案不同判、同庭不同判、同院不同判现象。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深圳各级法院在全力推进繁简分流的工作中,着力全面提升当庭宣判率。当庭宣判是让审理者裁判的主要内容,既能提升庭审驾驭能力,又有效减少各种外部干扰,降低司法腐败风险。
深圳各级法院繁简分流机制改革一年多来,让相关各方都从中受益:
百姓“民心”工程
从百姓的角度来看,司法效率提高,诉讼成本降低,当事人的权利得到进一步维护
法官“贴心”工程
审判执行团队的组建,信息化手段的助力,司法事务的集约,有效地缓解了办案人员的工作负担,一线办案人员有明显“获得感”
管理者“解忧”工程
案多人少这一长期困扰法院的矛盾得到缓解,简案快办的机制使审判执行周期明显缩短,人均结案率逐步攀升,刑事审判出现了从“案等人”到“人等案”的转变,有的民事审判庭由于案件量的减少,主动申请分流其它部门的案件
晶报记者 谢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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