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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视频系统已提审案件3179宗 深圳检察机关向科技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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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视频系统已提审案件3179宗 深圳检察机关向科技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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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朗读:

2016年,深圳市两级检察机关借助电子卷宗,对689件不捕不诉案件进行专项评查,电子卷宗的真实性、不可篡改性,确保了案件评查基础工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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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程视频系统已提审案件3179宗

深圳检察机关向科技借力,打造高水平“智慧检务”平台

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南山区检察院远程视频室现场观摩远程视频提审(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供图)。

 

大数据成为了深圳检察机关的“电子监督员、督察员、监控员”,让检务更加公开透明;远程视频提审和庭审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进一步保障了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电子卷宗的应用,打牢了“数据铁笼”、“权力铁笼”……记者近日从深圳市检察院获悉:深圳检察机关向科技借力,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技术,打造出了高水平的“智慧检务”平台。

让大数据成为“电子监督员、督察员、监控员”

大数据如今已经成了深圳检察机关的“电子监督员”、“电子督察员”和“电子监控员”。

2006年以来,深圳市检察机关顺应信息化时代发展趋势,依托积累近40万件的案件数据,加速推进以大数据运用为引领的“智慧检务”建设,发挥大数据对打造深检质量、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助推作用。

如从2011年起,在原有呈捕案件质量分析系统基础上,深圳检察机关创新开发了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将侦查活动监督与审查逮捕工作有机结合,并与统一系统衔接应用,将包括自侦部门办理的职务犯罪侦查案件全面纳入全程同步动态监督范围。通过设置监督节点294个,扩充了24小时工作的“电子监督员”队伍。汇聚的海量数据也“加工”成为全方位、多角度的分析结果,展示每一个办案单位乃至每一名侦查员的办案质量。

上线以来,检察机关通过系统发现了案件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在规范加强监督的同时,将发现问题数作为考核自身监督能力的客观依据,极大提升了检察人员的监督意识。该经验做法先后被高检院和中央政法委转发推广,目前,高检院已经在山西等九个省开展侦查活动监督平台的试点工作。

同时,按照“互联网+纪检监察”,市检察院建设纪检监察监督信息化平台,涵盖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线索查办、执法办案活动监督、个人廉政执法档案、检务督察等纪检监察主业。将流程监控指标嵌入到执法办案全程,发挥大数据“电子监控员”作用,实现了司法办案全程留痕、实时预警、动态监控、强制整改。

案管大数据有效服务“阳光深检”

面对互联网时代的新特征新要求,深圳市检察机关做好案件管理大数据的“除法”,“消除”数据服务的盲点和死角,“拆除”对社会公众的信息障碍,“排除”信息公开的风险隐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高效便捷的服务。

在案件信息公开服务方面,深圳检察机关将统一系统的办案大数据自动提取到案件信息公开网,实现与深圳市律协网站的数据链接,确保可公开信息全部上网。今年以来,深圳检察机关又增加了律师通过微信注册申请查询案件、办理预约事项等功能,实现案件程序重大节点变动信息的主动推送,真正实现“让数据多流动,让群众少跑路”。

据统计,今年1-8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发布案件程序信息24190条,重要案件信息391条,公开法律文书10121份。

为了让数据跑得更远更安全,深圳检察机关积极探索为异地当事人和律师提供远程查询及申请阅卷等信息服务,通过引入远程身份认证系统,依托人口信息大数据平台,有效甄别排除伪造、虚构网络身份的违法行为,防范数据被滥用或失泄密,为信息服务提供安全保障。

向科技借力实行远程视频庭审

检察官可远程提审在看守所中的犯罪嫌疑人,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予以永久保存,这不仅能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还能进一步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2011年10月,南山区检察院尝试推行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在该院和区看守所分别设立远程视频提审室,案件承办人可以“足不出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完成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工作。截至2017年8月,视频提审系统共计运行174次,提审案件数3179件,犯罪嫌疑人3516人。

2013年初,为适应新刑事诉讼法的要求,南山区检察院积极与南山区法院合作,将原有的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升级为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将该院内部的远程视频提审室改造为远程视频室,实现“一室多用”。

同时,南山区法院将设置在看守所的简易程序法庭改造为视频开庭室,将各个系统与设备相连接,从技术上解决了法院、检察院、看守所的三地实时影音传输,即庭审法官与辩护人在法院的远程视频法庭、公诉人在检察院的远程视频室、而被告人则在看守所的远程视频开庭室。

2013年4月15日,远程视频庭审系统正式运行,截至2017年8月,该系统运行319次,审理案件4179件5081人。

不仅如此,远程视频系统还利用高清数字硬盘录像机,对提审和庭审的全过程进行了同步录音录像,并予以永久保存,视频资料可用于诉讼监督、责任倒查、案件评查等用途,有助于严格规范提审和庭审活动,充分保障各方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电子卷宗打牢“数据铁笼”、“权力铁笼”

近年来,深圳检察机关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历史机遇,以电子卷宗应用建设为抓手,着力构建司法体制改革和科技应用双轮驱动的检察权运行新模式,打牢“数据铁笼”、“权力铁笼”。

2016年至2017年8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建成专门的电子卷宗制作场地280平方米,采购90台扫描、存储、监控设备,配备27名电子卷宗制作人员,共扫描制作电子卷宗13489宗40684卷3710874页,提供律师阅卷246132卷,为律师刻录光盘7232张。

电子卷宗的网上传输,实现了公检法各机关之间以及上下级机关之间的信息共享,办案数据一次导入、多次利用,节约了案卷移送的人力和物力,有效提高了案件流转效率,为办案争取了更多时间。电子卷宗的网上流转和全程留痕,有利于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和质量评查,促进司法行为的规范和案件质量的提升。

2016年,深圳市两级检察机关借助电子卷宗,对689件不捕不诉案件进行专项评查,电子卷宗的真实性、不可篡改性,确保了案件评查基础工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有了电子卷宗,律师阅卷也只要一张光盘即可以搞定,阅卷不再“难”。深圳市区两级检察院为律师提供了专门场所、设备进行现场阅卷,免费提供电子卷宗数据光盘供律师查阅。

在检察机关受理的一起嫌疑人众多的诈骗案件中,案卷多达2612卷,90名辩护律师先后预约阅卷,公诉人员也要求同步阅卷。案管部门在最短时间内将案卷扫描成电子卷宗,既减少了律师阅卷与承办人办案阅卷的时间冲突,又减少了重复复印带来的资源浪费,为律师执业提供了便利和保障,受到律师们的一致好评,促进了法律职业共同体良性建设。

据统计,今年1-8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发布案件程序信息24190条,重要案件信息391条,公开法律文书10121份。

2016年至2017年8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建成专门的电子卷宗制作场地280平方米,采购90台扫描、存储、监控设备,配备27名电子卷宗制作人员,共扫描制作电子卷宗13489宗40684卷3710874页,提供律师阅卷246132卷,为律师刻录光盘7232张。

记者 吴欣 通讯员 孟广军

 

[责任编辑:林玟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