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总部企业落户深圳,将享受落户奖、贡献奖、租购房补助以及总部用地出让等多项支持政策。《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下称《实施办法》)昨天通过新一期政府公报发布。《实施办法》在提出鼓励支持政策的同时,还加强了后续监管措施,以促进总部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总部经济是国际分工的高端环节,知识含量高、产业关联度强、集聚带动作用大,已成为城市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发展总部经济,能通过众多企业总部的聚集带动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产业结构的升级和城市功能转型,是强化深圳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地位,实现外溢发展的必然选择。而吸引和培育更多优质总部企业扎根深圳,是深圳壮大总部经济、提高发展质量的必由之路。
根据《实施办法》,凡符合相关规定,并在承诺期内实现其承诺产值规模和地方财力的新引进总部企业,给予落户奖励1000万元;连续3年符合《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条件的总部企业可以申请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贡献奖。而在租购房补助方面,在我市无自有办公用房的总部企业,首次购置总部自用办公用房的,按购房房价的10%给予一次性补助……每一项都是实打实的优惠。可见《实施办法》干货十足,“含金量”之高。对选择落户深圳的总部企业,给予如此优渥的政策支持,足见深圳对总部企业的渴求,彰显“爱企”诚意,将助力深圳总部经济强势崛起。
事实上,为了吸引总部企业安家落户,早在2008年1月,深圳就下发了《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企业来深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吹响了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的集结号。2012年8月又出台《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提出新设立或由原注册地迁入的总部企业,直接给予经济鼓励。2013年出台《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规划》,提出超级总部基地是未来深圳发展成为世界城市的一个功能中心。深圳扶持和优待总部企业的举措频出,不一而足,更为重要的是,深圳还在继续加大对总部企业的政策支持。
企业是逐利的,哪个城市给的“利”大,自然就选择在哪个城市扎根。另外,企业的壮大需要更大的市场平台和更多的创新动能,在深圳,“大市场小政府”的市场环境,能为企业提供非常灵活的发展空间,创新环境优势明显,适合企业发展壮大。正是得益于良好的政策环境、营商环境和创新环境等“黄金要素”的强劲“吸力”,今年8月,世界500强企业——恒大集团将总部正式从广州搬迁到了深圳,至此,共有7家世界500强企业总部扎根深圳。另外,深圳阿里中心、百度国际总部、高通创新中心等国内外科技巨头的国际总部、区域总部或职能性总部亦纷纷设在了深圳。
虽然深圳这些年吸引不少企业前来设立总部,但是与北京、上海相比,仍有不小差距,上升空间还很大。深圳还需创新思维、做优服务,加大力度发展总部经济;对标国际,着力补齐短板,以吸引和培育更多优质总部企业扎根深圳;不断提高总部经济发展质量,增强作为全国经济中心城市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