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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全面小康指数位居全国地级市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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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全面小康指数位居全国地级市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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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独立第三方机构竞争力智库和国家发改委主管的中国信息协会信用专业委员会联合发布了《中国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报告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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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讯 4月17日,独立第三方机构竞争力智库和国家发改委主管的中国信息协会信用专业委员会联合发布了《中国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报告2017》。该报告公布的对全国31个省区市(不含港澳台地区)和653个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情况的监测结果显示,2017年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数(简称“全面小康指数”)约为97.00,连续7年上升。同时,深圳市全面小康指数位居全国地级市第一。

图1 2011-2017年中国小康指数变化示意图

(注:2011至2016年为中国小康经济指数,2017年为中国全面小康指数)

中国信息协会信用专业委员会副会长、秘书长斯兰表示,该报告构建的“中国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体系”,分别从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文化建设、生态环境和社会治理五个领域进行系统监测,形成“小康经济指数”、“小康生活指数”、“小康文化指数”、“小康生态指数”和“小康治理指数”五个小康分项指数,分别衡量各领域建成水平。五个小康分项指数集成“全面小康指数”,衡量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整体水平。

据竞争力智库董事长宋红光介绍,对全国653个城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进行的系统性监测显示,中国城市全面小康社会指数以100为预期点,全面小康指数超过预期点的城市达到134个,其中地级市66个、县级市68个。

其中,中国地级市全面小康指数前10位中,深圳全面小康指数为151.24,位居全国地级市第一;紧接着分别为浙江杭州市,江苏苏州市,广东珠海市,江苏无锡市,浙江宁波市、舟山市,江苏南京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广东广州市。前10位中,东部地区9席,西部地区1席。

同时,该报告还发布了“中国城市小康分项指数等级A+A+A+级以上城市”。中国城市小康分项指数等级为A+级,表示城市在该领域表现突出。取得3个以上A+级的城市即“中国城市小康分项指数等级A+A+A+级以上城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全面发展的优秀代表。在中国地级市全面小康指数前100名和中国县级市全面小康指数前100名中,小康分项指数A+A+A+级以上城市有33个,深圳名列其中。在分项指数中, 深圳的小康经济指数、小康生活指数、小康文化指数、小康生态指数均为A+级,小康治理指数为A级,所以深圳成为A+A+A+A+级城市。

另外,经过相关资料分析和研究,课题组初步提出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范例候选城市。深圳市与珠海市、苏州市等24个城市一起成为中国地级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范例候选城市。(记者 李萍)

[责任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