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新城立交完善工程
建设单位: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与宝安区交界处,是南坪快速路与宝安大道的衔接点
建设性质:新建;
总投资:总投资66383.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10万元,占总投资的5.28%。
建设内容:新城立交位于前海合作区与宝安区交界处,是南坪快速(接桂湾一路)与宝安大道(接深南大道)的衔接点,现状两条主线均已建成,本工程主要对立交北与西两个方向的2条匝道、南与西两个方向的2条匝道、北与东两个方向的2条匝道及前海(桂湾一路)与北环大道联络的2条匝道等相关转向匝道进行完善。本工程主要是对立交转向功能进行完善,本次设计推荐方案,采用部分互通定向涡轮形立交。共新设17条匝道和1个路口,其中立交范围13条匝道:A匝道、B匝道、C匝道、D匝道、E匝道、F匝道、H匝道、J匝道、K匝道、L匝道、Q匝道、QF匝道、U匝道;为满足宝安中心区对外交通需求,将海澜路的与新城立交连接,增设了P匝道、Z匝道;考虑到北环大道与宝安大道、桂湾一路之间交通转换需求量较大,为避免这部分交通量进入立交群后给立交带来的压力,缓解立交群交通压力,建议在南头关以东区域,新增一对桂湾一路接北环大道的联络匝道M匝道、N匝道。匝道总长约8.47km,其中:B、K、Q、C、H、D、L、J、U匝道均为单向单车道,A、QF、E、F、P、Z、N、M匝道均为单向双车道。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照明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燃气管道工程、岩土工程、绿化景观工程、交通疏解工程,以及综合管廊。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施工期环境影响:施工扬尘、施工噪声、施工期间铺设沥青过程产生的沥青烟、施工期间一定面积裸露地表在雨天时产生的水土流失、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生活垃圾、施工时的临时交通管制对施工场地周围环境的的影响。
(2)运营期环境影响:交通噪声的环境影响、汽车尾气的环境影响等。项目建成后,周边敏感点处的噪声值有不同程度的增加,在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基础上,噪声影响程度有所降低,临路第二排建筑受影响相对较小。
根据预测结果,在预测年的车流量情况下,本次拟建道路的大气污染物浓度贡献值叠加背景浓度后,评价区域内各敏感点处CO的小时最大浓度、日平均最大浓度,以及NO2的小时平均最大浓度、日平均最大浓度、年平均浓度,均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的要求。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制定水土保持措施及相关的审核计划,并严格执行,以减轻水土流失的环境影响;施工期采取洒水湿法抑尘,运输车辆应加盖蓬布;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以及运输时间;合理安排铺设的时间,选择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下铺设;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机械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强交通管制,避免在居民休息时间作业;设垃圾收集器,专人定时清理垃圾;确保不影响现状道路车辆行驶。
(2)运营期:本项目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对噪声有一定的吸收作用。项目设置有绿化树池,对噪声的防护作用有限,建设单位应尽可能增加绿化带的宽度,提高绿化带的植株密度,敏感点与道路之间的未利用土地应考虑种植高大密集的树林,加强绿化带的降噪效果。本项目在设计时考虑对N匝道0+560~N0+740段安装4m高的直立式隔声屏,C匝道0+140~C+300和E匝道0+620~0+820上采取全封闭隔声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有水土流失、水污染、噪声影响及大气污染等。其中最重要的影响是施工期的水土流失、施工噪声和扬尘,运营期的噪声影响等。本项目符合国家及深圳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要求。项目实施后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其产生的环境影响在采取合理措施治理后,对周边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公众查阅及索取环评报告的方式可通过网上查看及下载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公示期内下载附件《新城立交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查阅;也可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相关信息。
(2)公示期限: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本项目所在地块周边公众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您是否知道本项目的建设;您对当地环境现状的看法;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程度如何;该项目的建设对您造成的不利影响;您对本项目在建设期和运营期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您是否支持本项目选址在本地建设;您对本项目在环境保护及改善环境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向环评单位提出口头意见和建议;(2)向环评单位提出书面意见;(3)电话反应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建设单位:深圳市交通公用设施建设中心
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交通枢纽中心4楼437
联系人:刘工,邮箱:jszx@sztb.gov.cn
环评单位: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岭中厨大厦,联系人:李工,电话:0755-22651635
邮箱:jszx@sztb.gov.cn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有环境保护方面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环评报告书编制单位或者建设单位提出。
附件:新城立交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