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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凌晨起深圳燃油附加费重回3元/车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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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凌晨起深圳燃油附加费重回3元/车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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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深圳发改委发布消息称,由于油价上调,8月13日零时起深圳的士收取燃油附加费由现行2元/车次上调为3元/车次。

深圳新闻网8月12日讯(记者 余俐洁)8月12日,深圳发改委发布消息称,由于油价上调,8月13日零时起深圳的士收取燃油附加费由现行2元/车次上调为3元/车次。

根据深圳发改委和深圳交委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深圳巡游出租小汽车燃油附加费的通知显示,近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成品油价格调整公告,从2018年8月6日24时起,92号(国Ⅴ)汽油最高零售价格由7.40元/升上调为7.46元/升。根据深圳出租小汽车油价运价联动机制和《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关于优化我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体系的通知》,自2018年8月13日0时起,深圳行政区域内注册运营的巡游出租小汽车(不含电动车)收取的燃油附加费由现行2元/车次调整为3元/车次。

此前因油价变动,深圳的士收取燃油附加费6月1日由2元/车次上调为3元/车次,6月15日由3元/车次下调为2元/车次,7月16日由2元/车次上调为3元/车次,7月30日由3元/车次下调为2元/车次。

[责任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