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小型社康可不建独立母婴室
对于这个征求意见稿,很多市民总体上表示认可,同时建议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深圳社康中心的用地非常紧张,就没有必要设置独立的、面积超过6平方米的母婴室。
对于市民提出的这个问题,《深圳市公共场所母婴室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也有变通方法,比如,征求意见稿就明确规定,公共场所确无条件配建独立母婴室的,应该设置移动母婴室或兼容母婴室。
小小的一间母婴室
其实是文明的一大步
它不仅体现了对女性的尊重
对下一代的呵护
更是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记者:黄江、杨语然编辑:练志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