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记隆江猪脚”后厨食材随意放地上
“文记隆江猪脚”灶台满是污迹
深圳新闻网11月21日讯 (记者 林玟珊 胡津玮 张蕊)近日,一名为“日销40万份,这些外卖却脏得令人作呕”的视频在网络疯传,引发热议,网络外卖是否安全再次引发关注。今日,“星期三查餐厅”聚焦网络外卖,对福田新洲片区三家网络外卖店进行突查,结果发现,“文记隆江猪脚”后厨脏乱不堪,不仅没有网络外卖资质、还无法提供员工健康证;“兰州拉面”则被发现员工健康证过期。据介绍,未来几期,”星期三查餐厅“将着重突查网络外卖。
突查三家网络外卖店
一家无网络外卖资质 两家未出示员工有效健康证
位于福田新洲一街的“文记隆江猪脚”,是美团人气商家,在美团的菜式亦非常精美,但后厨却让人非常失望。记者现场看到,10多平方米的后厨脏乱不堪、食材随意放地上、灶台充满污迹、消毒柜也已显示无法正常使用。
不仅如此,执法人员现场还发现,“文记隆江猪脚”虽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但却没有“网络外卖”资质;另外,该餐厅还存在员工没有健康证、无食品安全管理员、后厨生熟食混放、排水沟不通畅等问题。
“该店无网络外卖经营资质,无法提供美团外送服务,将面临警告处罚。”执法人员责令商家整改。
除了检查“文记隆江猪脚”,执法人员还对兰州拉面(新洲一街店)、圆宝饺子(新洲一街店)两家店进行突查。结果显示,兰州拉面(新洲一街店)目前正在申请“网络外卖”资质,暂未提供外卖服务,但存在员工健康证过期、无食品安全管理员、三防设施不齐全等问题。
“文记隆江猪脚”无网络外卖资质
店内文字显示,文记隆江猪脚为美团人气商家
深圳外卖平台在线商家超8万
人大代表:第三方外卖平台对商家监管严重缺位
福田区人大代表刘霞表示,通过今天的检查发现第三方外卖平台对商家的监管是严重缺位的,比如没有外卖资质的商家还可以进驻APP售卖食品。“外卖平台第三方监管问题亟待解决,需加强对商家进行管理。”刘霞说道。
今年6月份,深圳市消委会曾对深圳市70家入驻美团外卖和饿了么平台的外卖餐饮单位进行抽查,结果发现其中4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实际经营地址与证照地址不符;5家有营业执照,但不能出示食品经营许可证;22家涉及超范围经营;32家商家公示证照信息不一致,未公示或未更新食品经营许可证;超半数商家食品经营许可证未标注“网络经营”。
据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统计,目前,目前美团外卖、饿了么(包括饿了么星选)平台上的在线商家超过了8万(部分重复)。“网络外卖在给市民带来很多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餐厅资质不齐、没有标注餐饮量化等级、外卖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以及超范围经营等。”食品餐饮安全监管处副处长刘云启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据介绍,未来几期,”星期三查餐厅“将着重对深圳网络外卖进行突查。
没有履行把关义务的外卖平台将受到“公益诉讼”
刘云启称,从去年开始,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已经敏感注意到网络外卖存在问题,并积极采取措施解决问题。“首先是督促外卖平台对商家餐饮量化等级、资质、员工情况等进行严格把关,没有履行到把关义务的平台将受到公益诉讼,受到相应的处罚;另外,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要求外卖平台对不符合要求的商家马上进行下架。”
同时,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各辖区部门,也将对违法违规实体店进行专项政治和处罚。“希望通过各大行动加强对网络外卖平台和商家的监管,保障市民就餐便利安全。”刘云启表示。
科普:
商家如何申请“网络外卖”资质?
目前,深圳已经实施“网络外卖”食品经营许可的申请,那么具体的要求有哪些呢?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执法人员日前接受记者采访,具体请看下文或点击视频:
1、从什么时候开始,深圳市已经实施“网络外卖”许可的申请,具体要求有哪些?
执法人员:2016年3月,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深圳市出台了《深圳市食品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试行)》,食品经营者通过网络经营食品,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栏备注“网络经营”。
2、已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门店,如何申请“网络外卖”许可,步骤有哪些?
执法人员:已经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申请增加“网络经营”,可以向原发证部门申请变更《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此前已经通过现场核查的,免于现场核查,直接申请增加“网络经营”项目。此前通过“申请人承诺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微小餐饮单位需要现场核查通过,方可增加“网络经营”项目。申请材料已经非常简化,经营者可以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查询。
3、新开餐厅,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该如何申请“网络外卖”许可?
执法人员:新开餐厅,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首先需要申请现场核查,现场核查通过以后递交许可申请材料,方可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同时,取得“网络外卖”许可。
4、根据以上步骤,多久时间可以拿到“网络外卖”许可?
执法人员:深圳市于2016年3月开始,将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增加“网络经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