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晚,一段发生在深圳南山的暴力虐狗视频在很多人的微信群中流传,视频中男子虐狗的行为令人发指,不少网友纷纷谴责该男子的残忍行为。
律师表示,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行为人虐杀自家宠物原则上不承担法律责任。
棒击(视频过于暴力,不予展示)
脚踹(视频过于暴力,不予展示)
拳打(视频过于暴力,不予展示)
据了解,网传视频的场景发生在深圳南山区西海明珠小区c栋某住宅家中。
从网络流传的视频中可见,一男子在家中阳台用扫把不断戳向笼中的宠物狗,宠物狗发出惨烈的哀嚎声。
随后,男子又将狗从笼子中拖出来,用棒打、拳击、脚踹的暴力方式虐打宠物狗,过程持续数分钟。期间宠物狗不断大声发出哀嚎,也有其他目睹到这一幕的业主大喊“别打了”,但男子都没有理会,也不停手。
随后,有一小女孩在阳台上对男子哭喊,“爸爸,狗狗死了!”
当天晚上,附近居民发现情况不对后报警,并前往男子家中询问情况。从业主提供的视频可见,男子表示宠物狗已经被打死了,同时反问“我打狗违法吗?”。
有目击业主说,男子疑似用刀砍死宠物狗。
事后,爱心人士在南山市场附近的垃圾桶中找到了用黑色塑料袋包裹的小狗尸体,发现死去的宠物狗还是一只未成年的金毛幼犬。
当天深夜,男子在业主群中道歉,称自己晚上9点醉酒回家,发现自家宠物狗挣脱狗链,到处拉屎还将家里的鞋子、衣物撕咬破碎,抽打自家宠物狗时,又被反咬一口,才会失手将狗打成重伤,同时男子表示“对此产生的过错和责任本人将一力承担,不回避问题。”
男子虐杀宠物狗视频在网络上流传后,不少网友纷纷谴责该男子的残忍行为。
有不少网友表示希望能从法律层面惩处他。小南就此事咨询金卡律师事务所张兴彬律师。
张律师表示,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如果行为人虐杀的是自家养的小猫、小狗之类的宠物致死的,原则上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
如果行为人虐杀的是他人的宠物,可以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进行处罚,若该宠物市场价值达到五千元以上或者行为人有其他严重情节,就能对行为人定罪量刑;若宠物价值数额较小,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则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治安拘留。
律师表示,我国动物保护法律主要针对珍贵、濒危动物以及有益、有重要经济、科研价值的动物。对自己购买、饲养的非保护动物进行虐杀,因为不涉及他人财产,无法从法律上定罪。
视频中显示,曾有一位小女孩哭喊着制止男子行为,但男子并未理会。
网友非常担心孩子在目睹了这一残忍一幕后,会对其产生不良影响。
深圳教育培训行业协会执行会长、深圳大学教授王庆国表示,宠物狗一直被视为人类的好朋友,而且事件中的金毛幼犬也是非常讨人喜爱的宠物狗。但狗毕竟是动物,会有一些随地大小便、破坏家具等不如人意的地方。养狗人在养狗前应该充分考虑到这些因素,接受这些缺点,也有责任教导好宠物狗。
他表示,狗是人类的朋友,对宠物狗的虐杀违背人性。虐杀视频影响恶劣,在孩子面前虐杀宠物狗更是错上加错。孩子目睹这一幕后,长期处于惊恐当中,将会产生心理刺激和心理创伤,可能还会因此受到其他小朋友的孤立和排斥,对她的身心成长非常不好。
王教授表示,综合起来看,这位家长的行为非常不负责任。一方面是对自己过度饮酒不负责,另一方是对自家宠物狗不负责。同时,当着孩子面前虐杀宠物狗,完全不顾及孩子的感受,也是对孩子不负责。
【撰文】丰雷邓子良
【出品】南方+深圳新媒体产品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