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携带铅弹1750颗入境被查
深圳新闻网12月2日讯(记者 潘润华 通讯员 潘宣伊)12月1日,记者从深圳海关获悉,近日该关隶属皇岗海关在福田口岸入境大厅查获1名内地旅客背包和口袋内携带铅弹1750粒。目前,案件已由海关缉私部门刑事立案,涉事男子被依法刑拘。
11月23日下午,一名着装休闲的中年男子在经过海关监管区时,绕道远离海关关员的通道一侧闷头快走,男子的异常举动未能逃过皇岗海关关员的眼睛,当值关员随即叫停该男子,并示意其到海关查验区接收检查。
经检查,关员在该男子的牛仔裤口袋及背包中共搜出5盒铅弹。“当我们查到这5盒铅弹时,他一开始故作镇定,称这只是玩具枪用的BB弹,随后我们明确告诉他这是铅弹,铅弹也是弹药时,他又变得非常紧张,不停询问自己将会面临怎样的处罚”。当值关员小戴告诉记者。目前案件已由海关缉私部门刑事立案,该名男子因涉嫌走私弹药被依法刑拘。
据皇岗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海关总署令第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限制进出境物品表)》的相关规定,各种武器、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均属于禁止进出境物品,一直以来,该关持续保持对走私武器弹药的打击力度,这起案件是今年下半年以来该关查获的数量最多的弹药案件。
海关查获的铅弹
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走私武器、弹药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另外,今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气枪铅弹刑事案件定罪量刑问题的批复》明确气枪铅弹是指“用铅、铅合金或者其他金属加工的气枪弹”。
因此,海关提醒广大旅客尤其是青少年朋友,切勿违反规定携带有关禁限物品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