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们刚报道了一单
“顺手牵羊”的案件
今天又有市民向我们反映
她在过地铁安检的时候
遭遇了“顺手牵包”
而报警之后民警给出的答复
令她难以理解
怕小孩跑丢
没及时拿回安检挎包
肖女士告诉记者,昨天下午3点50分左右,她带着小孩从香港回深圳。在福田口岸坐地铁过安检的时候,由于怕小孩跑丢了,肖女士就没及时拿回自己蓝色的斜挎包。
监控:有女子“顺手牵羊”
监控显示,肖女士身后有一名身穿驼色上衣的女子,在通过安检之后,把自己的黑色背包拿走之后,并没有立刻离开,而是站在肖女士蓝色挎包旁,等待了10秒左右的时间,随后就拿走了蓝色挎包。
肖女士:“我报警之后民警说,这个不属于盗窃,只能算我遗失物品,让我去找法院,这让我无法理解,我东西被人偷拿了,怎么让我去找法院?”
民警:遗失非盗窃
追究责任去法院
今天上午肖女士当着记者的面,再次拨打了福田公交派出所这位接警民警的电话。电话中民警表示,这个情况不属于盗窃,现在已经登记,如果找到了会通知肖女士。如果肖女士要追究责任,就去找法院。
民警:这是“顺”不是偷
在记者采访拍摄的时候,民警来电说,有人在两个小时前,就把肖女士的蓝色挎包交到了地铁值班室。记者又跟随肖女士,找到了接警民警,就听到了这样的一番理论。
福田公交派出所民警:“如果从你身上偷走了,这叫偷。如果进你家拿东西,这叫盗。如果是在公共场所拿走你的东西,这叫顺。你这不叫盗窃,这是遗失,你懂吗?”
律师:主观有主之物涉嫌盗窃
对于“顺走”不属于偷的说法,律师李军并不认同。他表示,在本案中过安检的物品,明显就是有主之物,并未脱离实际控制,也并非遗弃之物,且与其他物品在外观上有非常明显的差异,不属于误拿同类相似物品的情况。
而驼黄色上衣女子将其秘密带走的行为,主观上有占有他人财物的嫌疑,明显涉嫌盗窃。
律师:虽已物归原主
仍然涉嫌侵权
经过初步清点,肖女士暂未发现有物品丢失。律师李军认为,虽然有物归原主的情节,是否能认定为盗窃还需要进一步商榷,但涉事女子的行为,给事主造成的损失,还是应当进行赔偿。
律师:涉嫌盗窃让找法院
缺乏法律依据
而对于市民物品被“顺手牵羊”,民警却让市民找法院的说法,律师则表示,这明显缺乏法律依据。
记者:方应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