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面对自己这一行为,冯某给出的解释却是:“驾驶员水平太差,让我感觉到危险。”
酒精未退神志未清,这样开车就安全?
“酒驾”猛于虎,人在饮酒后,视野会缩小,对光线、声音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及时判断车距和速度,同时,因为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协调能力会下降,也容易困倦,势必不利于规范驾驶和安全行车。
经过一夜醒酒,冯某也对其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表示后悔不已。目前,冯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如今,冯某不仅要自己为交通事故后果“买单”,更因涉嫌违法犯罪,只能在铁窗下与2018年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