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几天2018年最后一周也将结束
新的开始,万象更新
但不变的是有这么一群人
他们能够身体力行地告诉你
“我们又守护了大家一年”
在过去的一年中
也许你印象中的交警蜀黍
都是这样的
一身正气、不苟言笑
但,也正因为这份尽忠职守
为深圳交通安全护航交出满意答卷
2018年1月1日至12月21日,全市共发生统计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1683起、事故造成277人死亡、937人受伤。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减少282起、下降14.35%;死亡人数减少58人、下降17.31%,受伤人数减少255人、下降21.39%。全市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减少
今年以来截止12月21日,我市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实现了17.31%的大幅下降,预计全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总人数将低于300人,在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继续增长的情况下,预计年万车事故死亡率约为0.9左右。
深圳市也将成为国内首个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年万车死亡率低于1的大中型城市,基本达到世界先进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传统事故多发区事故减少
今年以来,在全市各行政区(新区)中,实现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的有7个区。其中宝安区事故死亡人数减少24人,龙岗区事故死亡人数减少22人,这两个我市传统的事故多发区事故死亡人数下降数占全市事故死亡人数下降总人数的79.31%。
由此看出,我市各区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不平衡的矛盾进一步缩小。
涉行人、自行车、客车事故减少
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涉行人事故死亡75人,同比减少22人,下降22.68%,占事故死亡总人数的27.08%。全市共发生涉自行车事故死亡38人,同比减少17人、下降30.91%,占事故死亡总人数的13.72%。我市慢行交通方式的道路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涉小型客车事故死亡121人,同比减少49人下降28.82%,占全市事故死亡下降总人数的84.48%。由于小型客车的构成主要为私家车,显示我市私家车交通安全水平显著提高。
可以说,在即将过去的一年中
深圳交警为解决市民出行安全问题
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持续保障我市交通安全
又到了一年中的岁末年初阶段
同时也是一年中各项社会活动的冲刺阶段
道路交通运输也进入了最为繁忙的时期
交通安全压力和事故风险增大
在这里,蜀黍还需要提醒大家
岁末年初,这些交通事故风险预警
不容忽视
1、货车泥头车事故风险较高
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涉货车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42人,同比减少9人,下降5.96%。涉货车虽然保持下降,但降幅明显小于全市事故死亡人数17.31%的总降幅。
特别是今年以来涉泥头车事故死亡31人,同比增加5人,逆势上升了19.23%,涉泥头车交通安全压力增大。
而现下进入岁末年初阶段
值货运及工程运输一年中最繁忙阶段
深圳交警也将持续对货车、泥头车
进行严查严管
交警严查过路货车
夜间保障交通安全
超载、酒驾、冲禁令、疲劳驾驶,通通不能有!
无论是白天还是黑夜
交警蜀黍都将对过路货车持续严查
保障货车行驶安全,避免货车事故发生
2、夜间高速路疲惫驾驶风险大
12月13日、21日,在我市沈海高速路段连续发生两起死亡交通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其中13日事故一次造成2人死亡。
两起事故均发生在下半夜至凌晨时段
事故主要原因均为疲劳驾驶
因此,深圳交警提醒各位驾驶人
务必安全出行,切勿疲劳驾驶
因为闭眼瞬间,悲剧闪现
的哥闭眼驾驶,十七岁少女命丧车前……
司机“睡驾”载客,猛烈追尾洒水车!
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行车速度快,且道路环境单一,疲劳驾驶的危害极大,广大驾驶员要高度重视疲劳驾驶的危害性,杜绝疲劳驾驶,防止恶性事故的发生。
3、摩、电事故高居不下
今年以来,全市共发生涉摩涉电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09人,同比增加18人,上升19.78%,占事故死亡总人数的39.35%,涉摩、电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和占比均较去年同期有所上升。
而在此类事故中
以下交通违法行为导致事故多发
一 非机动车进入机动车道
二 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三 违规三轮车
深圳交警建议广大市民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驾驶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信号按道行驶,切实保障自身的交通出行安全。
4、内部道路交通事故多发
今年12月份以来,全市共发生3起涉及内部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
为了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
务必加强对内部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
全面覆盖巡查整改和整改
切实减少此类事故的发生
5、节庆日涉酒驾事故风险加大
接下来的一周内将连续迎来
西方的传统节日平安夜、圣诞节
和我国的传统节日元旦
各种聚会、尾牙等活动将明显增多
预计涉酒驾事故的风险也将增大
广大市民在欢庆聚会的时刻,要守住“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这条底线,切勿酒后驾驶,以免乐极生悲、追悔莫及。
戳看醉猫酒驾致四车连环相撞
酒后驾驶危害多
不仅是对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轻则面临巨大的损失
重则面临法律的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眼下距明年春节
也只有一个月多一点的时间
深圳交警为了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确保深圳交通安全、畅通、
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
开展“百日安全行动”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厅、市局决策部署,预防和减少冬季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按照部交管局、省厅交管局的统一部署,即日起至2019年2月4日开展“百日安全行动”。
2018年收官在即
为了打好这场“收官之战”
安全迎接新的一年新的气象
深圳交警将多举并措
从各个角度排除交通隐患,保障道路安全
深化道路隐患“大排查”
01 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隐患
02 重点排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隧道等危险路段隐患。
03 健全完善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制度
推进车辆隐患“大排查”
完成企业安全检查和平台纳管。采取上门检查、集中培训、跟踪核查等方式,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限期隐患“清零”,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运输企业的检查和纳管。
持续加强重点车辆动态监管。强化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检查工作,依法查处未规范安装和使用的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动态监管责任,年底前实现合格率达到80%以上。
推进重点车辆隐患清理。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校”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实现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和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五个100%”。
开展问题企业“大曝光”
层层开展“高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曝光行动,特别是集中曝光一批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加大对问题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以严厉追责倒逼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为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坚决遏制年底交通事故高发多发势头
以“严管、严防、严治、严查、严处”姿态
治理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短板和隐患问题
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为此,深圳交警将做到
总体上全面覆盖,强化十大行动十大整治
重拳出击,强化“四个一律”严字当头
根据目前我市多发的交通事故亡人交通事故类型,结合“百日安全整治”行动,深圳交警将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警出动,对查获的各项违法行为进行严格处理。
1、对涉摩限电违法采取“四个一律”
对无证驾驶摩托车的,一律拘留。对利用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兜客揽客实施非法营运的,一律拘留。对违规使用电动(机动)三轮车的,一律拘留。对“涉摩涉电”暴力抗法行为,一律拘留。
2、对酒驾违法采取“四个一律”
在处置醉酒驾驶嫌疑人的过程中,一律扣押车辆,一律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一律验血,一律暂扣手机。
3、对违反特区内禁行规定的传统泥头车,采取“四个一律”
一律过磅称重,对超载的交通违法实行“一超三罚”。一律约谈车属企业责任人。车辆一律列入黑名单,永久不予通行权限受理业务办理。一律将接收工地通报给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对接收工地进行重罚并停业整顿。
不分日夜的整治
就是为了把隐患消除
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新的一年
深圳交警也将不忘初心
持续为大家的安全保驾护航
让深圳交通更加安全、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