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眼下距明年春节
也只有一个月多一点的时间
深圳交警为了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确保深圳交通安全、畅通、
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
开展“百日安全行动”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厅、市局决策部署,预防和减少冬季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按照部交管局、省厅交管局的统一部署,即日起至2019年2月4日开展“百日安全行动”。
2018年收官在即
为了打好这场“收官之战”
安全迎接新的一年新的气象
深圳交警将多举并措
从各个角度排除交通隐患,保障道路安全
深化道路隐患“大排查”
01 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隐患
02 重点排查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隧道等危险路段隐患。
03 健全完善道路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制度
推进车辆隐患“大排查”
完成企业安全检查和平台纳管。采取上门检查、集中培训、跟踪核查等方式,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限期隐患“清零”,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运输企业的检查和纳管。
持续加强重点车辆动态监管。强化卫星定位行驶记录仪检查工作,依法查处未规范安装和使用的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动态监管责任,年底前实现合格率达到80%以上。
推进重点车辆隐患清理。紧盯“两客一危一货一校”等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实现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和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五个100%”。
开展问题企业“大曝光”
层层开展“高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曝光行动,特别是集中曝光一批不履行安全主体责任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加大对问题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以严厉追责倒逼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为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坚决遏制年底交通事故高发多发势头
以“严管、严防、严治、严查、严处”姿态
治理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短板和隐患问题
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为此,深圳交警将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