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深圳楼市特殊的一年
这一年里,不少房子的价格
实现了“年内翻倍”
也有人说是“一天一个价”
这种情形下
卖房的,有不少拍着大腿大呼后悔
而买房的,更是苦恼……
市民王女士就是一个例子
这3年多来,买的房子一直没能住上
还耽误了自己的婚姻大事…
这究竟是咋回事呢?
若遇到她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呢?
事主:房子涨价了
业主加价100万!
王女士告诉记者,她看中了深圳龙岗区一套85平米的房子,打算作为婚房。2015年5月20号,买卖双方签订了合同,约定总价为150万,卖方需要在2日内,配合做公证办理赎楼。
不料,后来房价越涨越高
事情就出现了变化!
合同原本约定好的150万
半个月就涨到了250万!
足足多了100万哪!
王女士认为
业主拒不配合过户
加价的幅度又实在离谱
只能走上了诉讼之路…
卖方多次起诉
三年多未过户
2015年7月
王女士向龙岗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一审法院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
2016年3月
卖家康女士不服判决,又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市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6年10月
康女士的丈夫黄先生,又以自身权益受损为由,向龙岗法院提起了撤销之诉,该起诉遭到法院驳回。
2017年8月
黄先生又向深圳中级法院提起了撤销之诉,同样遭到驳回。
2018年5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并强调本裁定为终审裁定。事主王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黄先生就提出了执行异议之诉。
2018年7月
业主康女士又向省高院申请了对原判决进行再审之诉。
官司一来一回,前前后后
时间跨度超过了3年半
但是,王女士仍然没能完成过户
为了这套房子
王女士可谓操碎了心!
卖方:加价到250万
是赌气话
今天中午,记者也联系上了业主康女士,对方否认了“涨价悔卖”的说法,她说是买方王女士有问题在先,因为王女士的信用有问题,贷款没办下来所以才不卖的。对此,王女士表示贷款下不来,是因为康女士一直拖着时间,没去办公证赎楼。
对于录音中提到的“250万”,康女士就表示这是“赌气的话”。康女士说,她并不是在有意拖延时间,现在一切都在走法律程序,如果最终法院判决的结果是继续履行合同,她会配合过户,并且支付违约金。
律师:拖得越久
卖方或承担巨额违约金有律师表示,从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不管卖方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还是再审之诉,最终很大概率还是会维持原判。
到时,卖方除了要腾出房子,还要支付违约金。按照万分之二的算法,一天的违约金就是300元,一年就是10多万,三年就是30多万。
律师:法院应加大
强制执行力度
张茂荣表示,从各级法院的多次判决来看,买方王女士应该都算是胜诉一方。在“330新政”之后,深圳的房价快速上涨,发生了多起原业主悔卖的事件。
在卖方耍赖拒不交房的情况下,买方是很无力,也很无奈的。张茂荣呼吁,法院应该加大强制执行的力度,维护市民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
法学专家:过户后原业主拒搬
可以报警求助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明昕则表示,如果卖方违约,法院已经强制过户。在这种情况下,原业主还是耍赖拒不交房的话,新业主可以报警求助。
记者:方应彬、陈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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