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深圳市涉及共享单车交通事故死亡7人
共享单车以“共享”为独有特征,骑行者无需购买车辆,便有车可骑,随骑随走,这样“共享”的是便捷,也是危险。
经违法数据库标识共享单车的数据统计,2017-2018深圳年全市发生涉及共享单车的道路交通事故58起、死亡19人,2018年该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7起、死亡7人。
从时间分布上分析,2017年-2018年全市共享单车事故在晚上17时到22时死亡人数较多,共死亡9人,其中19时至20时死亡人数最多,死亡3人。午夜至凌晨和中午时段死亡人数较少。这个时间段正是上下班高峰时期,此时,数不尽的共享单车穿梭于大街小巷形成了移动的“交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