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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要“防儿媳防女婿”? 这些深圳人的选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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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遗嘱要“防儿媳防女婿”? 这些深圳人的选择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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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3月20日,已有6636人成功在深圳遗嘱库办理了遗嘱登记与保管手续。深圳遗嘱库的那些遗嘱背后,闪现着深圳人对家人和亲情的维护。

原标题:立遗嘱要“防儿媳防女婿”? 这些深圳人的选择是……

截至2019年3月20日,已有6636人成功在深圳遗嘱库办理了遗嘱登记与保管手续。

深圳遗嘱库的那些遗嘱背后,闪现着深圳人对家人和亲情的维护。

立遗嘱分配遗产要“防儿媳防女婿”?此前,中华遗嘱库向社会发布的《中华遗嘱库白皮书(2013-2017)》中,“99.93%的老人选择‘防儿媳女婿条款’”,这迅速引发网络热烈讨论。近日,晶报记者走进深圳遗嘱库深入采访,发现其实不少深圳人在立遗嘱面对儿媳、女婿等家庭成员的继承问题时,作出了不一样的亲情选择。

面对“防儿媳防女婿”条款老夫妻选择的是维护子女婚姻

在深圳遗嘱库值班的律师陈泽洪看来,遗嘱上的“防儿媳女婿条款”很正常,该条款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和第十九条的规定,按照立遗嘱人的意愿对其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所继承及受遗赠的财产明确为夫妻或者个人的财产。

深圳遗嘱库的工作人员为当事人订立遗嘱时,都会按照程序向立遗嘱人确认:如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继承及受遗赠遗产时有配偶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所继承及受遗赠财产和权益是否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个人财产?随后根据立遗嘱人的意愿形成遗嘱条文,明确财产继承及受遗赠的财产性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协助立遗嘱人订立遗嘱时,陈泽洪亲眼目睹不少人在面对这一条款时,有思考,有犹豫,有迟疑。他记得为一对老夫妻立遗嘱时,在面对是否选择“防儿媳女婿条款”时,老人犹豫不决。原来,这对老夫妻在儿子婚前给他买了一套房子,写的是儿子名字。儿子结婚后,两老想跟儿子住在一起,儿子儿媳又买下了隔壁的一套房,登记在老夫妻名下。

当这对老夫妻立遗嘱的时候,就要面对选择是否由儿子继承房产及是否是儿子个人财产的问题。他们咨询律师时,陈泽洪给他们的建议是:房产由儿媳受遗赠,且无须指定是儿媳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

为什么给这样的建议呢?陈泽洪向老夫妻解释:他们名下这套房子实际上是儿子儿媳婚后共同出钱购买的,但因为登记在老两口名下,所以从法律上来说是属于这对老夫妻的财产。如果这对老夫妻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把这套房产由儿媳受遗赠,当遗嘱生效后,房产证上看起来儿媳占有100%份额,但实际遗嘱不指定是儿媳的个人财产,所以房产属于儿子和儿媳的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各占有50%的份额。可是如果他们选择只留给儿子,遗嘱生效后,就相当于两套房产证上都是儿子的名字,可能会让儿媳心生芥蒂,进而影响到小两口的夫妻感情。

写儿媳的名字,既符合实际情况,又能表达对儿媳的肯定与信任,老两口当场就决定听取陈泽洪的建议。

“所谓遗嘱中‘防儿媳女婿条款’,其实深圳的老人们都是根据自己的家庭情况而设定的,不是那么简单地就一定要留给自己的子女。父母都是希望子女能家庭幸福的,他们不会为了防儿媳女婿而轻易影响子女的家庭关系。”陈泽洪深有感触地说。

破解“防儿媳女婿”继承难题

立孙辈为指定受遗赠人

“其实这都是老人们的心意,想着在百年之后也能保护自己的孩子。”深圳市幸福和谐继承服务中心副主任周思奇在工作中经常听到立遗嘱的老人们说,看到自己孩子与另一半和睦相处,是他们最大的心愿。如果孩子的婚姻幸福,遗产的归属并不会成为现实问题。面对无法预知的未来,他们能做的就是尽最大能力保护自己的孩子,如果孩子和另一半的婚姻关系结束了,起码父母的遗产能成为他们留给孩子最后的庇护。

周思奇称,也有一些老人在这个问题上发挥了维护家庭关系的智慧,做了新的选择,那就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议,直接将孙辈作为指定的受遗赠人。如今在深圳,将孙子作为受遗赠人的老人不在少数。由于年轻人忙于工作,大多数孙辈都是老人带大,彼此关系密切,所以老人愿意将财产全数留给孙辈。

当然,也有市民明确表示不会选择“防儿媳女婿条款”。在一场深圳遗嘱库进社区的法律讲座上,一位来咨询的王先生就认为,自己的儿女何尝不是人家的儿媳或女婿?无论是儿媳还是女婿,都是一家人,出于尊重应该也将他们纳入到继承范围内。在深圳遗嘱库保管的这些遗嘱中,有一些老人就选择了将遗产作为儿女夫妻共同财产。

立遗嘱新特点

独生子女父母成“主力”

立不立遗嘱,有人觉得没什么关系。其实,在法律制度越来越健全、法治观念越来越强的今天,很多事情已经不是那么“理所当然”了。从湖南来深圳工作的陈小姐,就遇到了自己作为独生子女却无法完全继承父母房产的情况。

陈小姐的父母意外离世,没有留下遗嘱,作为独生子女,陈小姐理所当然认为父母留下的一套房产,自己就是唯一的继承人。可是她前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却被告知其奶奶也是继承人,奶奶必须先放弃继承权,房产才能过户到她的名下。

陈小姐的奶奶已经90岁高龄,身体还算硬朗,陈小姐没想到的是当她跟奶奶提出此事时,奶奶却没有放弃继承权的意思。于是,陈小姐和奶奶依法分别继承了相应的房产份额。

但事情发展并没有到此结束。陈小姐通过咨询律师了解到:如果奶奶去世了,奶奶继承的这部分房产还会由她的叔叔和姑姑们分别继承。没想到一套房子会冒出这么多继承人,她感叹说:“如果父母生前提前立好遗嘱,现在也就不会有这么复杂的情况了。”

深圳遗嘱库公益律师团副秘书长崔卫群说,以前很多独生子女家庭认为孩子就是唯一的继承人,事实上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依次是配偶、子女、父母等。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除了子女外,其他法定继承人也可参与继承遗产。

过去,市民立遗嘱多是为了防范因为子女多而出现家庭财产纠纷,但如今独生子女家庭居多,立遗嘱则更多的是为了防止家庭财产损失。如今,独生子女父母已然成为了深圳遗嘱订立的主力群体。来自深圳遗嘱库的资料显示,截至2019年3月20日,已有6636人成功在深圳遗嘱库办理了遗嘱登记与保管手续。在已办理的遗嘱登记项目中,60岁以下人群达1065人,占比16%,2017年到2018年该数据变化最为明显,从9%提升至17%。而这一部分人的孩子,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

小产权房和村集体股权继承,也逐渐成为深圳人遗嘱的新内容。深圳地域的遗嘱逐渐出现鲜明的城市印记,遗嘱中涉及的很大一部分为小产权房和村集体股权的分配。

“归根到底还是‘深一代’的逐渐老去,他们持有的财产为小产权房和股权,也开始面临继承的问题。”崔卫群告诉晶报记者,目前,订立遗嘱过程中涉及的财产大致以房产、存款及村集体股权为主,涉及房产的占比为91%,其中涉及小产权房的占比为43%,存款的占比为52%,村集体股权的占比为26%。

温情和牵挂

流淌在“幸福留言”之中

很多深圳家庭除了财产上的传承外,还有精神和家风上的传承,深圳遗嘱库的“幸福留言”,是老人们在财产分配之外,留给孩子们的精神传承。很多留言都感人至深,流淌着家庭成员之间的温暖和亲情。

“当老人的遗嘱生效的时候,如果他们留下了‘幸福留言’,我们就会将遗嘱和留言一起交给他们的继承人。‘幸福留言’的方式有很多种,比如书面留言、视频留言等。做‘幸福留言’的老人年龄层多在60岁左右,本身有一定的文化,希望他们的家族精神和文化、他们对子女的爱和期待,能通过这种特殊的方式传承下去。随着深圳立遗嘱人群日趋年轻化,做‘幸福留言’的人也逐渐增多。”

在周思奇的脑海中,至今仍留存着一个令她感触很深的例子。有一对60多岁的夫妻在深圳打拼了一辈子,名下有一套房产。他们有两个女儿,却在遗嘱中把唯一的房产留给了小女儿。留给大女儿的,则是老夫妻在深圳遗嘱库的一纸“幸福留言”。

在留给大女儿的“幸福留言”里,老夫妻向大女儿解释了他们“偏心”的原因:虽然小女儿夫妇工作还算稳定,但工资不高,一直买不起房子,现在仍住在单位的宿舍里。因为经济问题,小女儿夫妻一直都没有生育计划。老两口考虑到小女儿的经济情况,希望能把自己这辈子唯一房产留给小女儿,让这对小夫妻能有自己的小家,生儿育女,涵育属于他们的美好生活。

最后,老两口在对大女儿留言中深情地说:你是我们最骄傲的女儿,靠自己打拼出了一番天地,我们非常欣慰,你们夫妻都是我们的好女儿、好女婿!老两口希望大女儿夫妇能理解这个“偏心”的决定,在他们百年之后,姐妹不要因此产生芥蒂,一直互相照顾、互相扶持……

在帮这对老夫妻办理了“幸福留言”之后,周思奇说她深深感受到了他们作为父母的良苦用心,对子女的深爱和牵挂。

在深圳,遗嘱不仅仅是对身后财产的分配。一纸遗嘱的背后,都有一个家庭成员之间曲折动人的故事,闪现着深圳人对家人和亲情的维护,也能体现出深圳人家庭观念的不断变化和进步。

事例

老人立遗嘱全部财产留儿媳

人们常说,人生最痛苦的三件事莫过于“少年丧父,中年丧偶,老年丧子”。几年前,钟铭(化名)的突然离世,让这三种痛苦同时降临在了钟家人身上。眼见着钟铭的双亲深受打击,悲恸欲绝,还有年幼的儿子人生中第一次见证生命无常的懵懂、恐惧和伤心,钟铭的妻子只能擦干眼泪,强打精神,接过了丈夫作为家中顶梁柱的重担。

在时间的治愈下,钟家人终于互相扶持走出了亲人离世的痛苦,生活逐渐归于平静。在钟铭父母眼中,儿子性格温和,聪明孝顺,从读书、工作到结婚生子,一直都是个不用家长操心的孩子。但最近,他们不得不开始操心儿子的身后事,其实也是自己的身后事。

钟铭的父母打拼一辈子,在深圳买了一套房,也就是目前一家人所住之地。本来两老是打算将房子留着儿子,但是突遭变故,两老便希望能将这份心意延续到孙子身上。考虑到自己还有其他亲属,他们决定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将这套房子做相应的分配。

当他们来到深圳遗嘱库,在跟律师的交流中,他们却想起了儿媳。这几年儿媳依然和他们生活在一起,照顾着整个家庭,这份真心感动着他们。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他们已胜似亲人,孙子年纪也还小,何不将房子给儿媳呢?

这个决定并不多见,但两位老人坚定地认为,写儿媳的名字和写孙子的名字其实没有太大区别,他们都是儿子最亲密的家人。有了爱,这套房子也才能被称为“家”。将来如果儿媳改嫁他人,只要儿媳的新家人对孙子好,他们都能够接受。

两位老人的决定也感染了承办的律师。在一切手续办妥后,律师也不忘告诉两位老人,将来孙子成年了,他们想直接将房子给孙子,只需要修改遗嘱,改成由孙子受遗赠即可。(晶报记者林菲吴欣实习生李灿彬/文、图

[责任编辑:刘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