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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闺蜜们同泡温泉洗澡竟被人偷拍!

2019-04-28 07:01来源:深广电第一现场

原标题:可怕!闺蜜们同泡温泉洗澡竟被人偷拍!

前几天

家住宝安的陈女士和几名闺蜜全家结伴

前往惠州温泉度假

而当陈女士几人

在温泉洗浴室裸浴时

发现有人在对着他们摆弄手机

形迹可疑

被偷拍的照片▲

刘女士介绍

4月5号她和几个闺蜜

组成了十多人的家庭旅游团

来到惠州龙门某温泉度假村

当几位女性来到温泉洗浴室洗澡时

她们的裸浴画面

竟被一名50多岁的女性偷拍了下来


偷拍女性行为可疑

视频被发微信群

同样被偷拍的陈女士介绍,那名偷拍她们裸浴视频的女性,还有几个同伴。在女宾洗浴室,数人衣着整齐并拿着手机,行为十分可疑。而且陈女士的沐浴视频,最后竟被发送到了手机微信群内。


事主质疑女性为牟利偷拍隐私视频

陈女士等人报警后,这名偷拍裸浴视频的女性,被当地警方行政拘留,并处500元罚款。可是刘女士几人认为,这名涉事女性应该向她们道歉,龙门县的铁泉温泉也应该对此负一定的责任。


记者调查

微信公众号可随意购买淫秽偷拍视频

有律师介绍,这名女性偷拍隐私视频,并发送到微信群中的行为,用于牟利的可能性极大。记者在微信公众号经过一番搜索,就发现有这类公众号,以各式美女图片作为封面来吸引眼球。


继续暗访下去,不难找到隐身幕后的真人,也就是公众号的经营者,就开始向记者兜售起各种各样的黄色视频。


律师:经营者应保护顾客隐私安全

潘翔律师表示,一旦确定涉事女性有传播淫秽视频的行为,并且情节严重的,将面临刑法的制裁。而温泉经营者,也应对顾客的隐私予以保护,对此事件,应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表示,经营者应在合理范围之内,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对于温泉这种场所,人身安全包括了隐私安全在内,所以对于客人带手机,进浴室这种情况。经营者应该予以制止和劝导,为客人提供存放手机的地方,对于偷拍偷窥事件的发生,经营者是有一定过错和责任的。

长假来临

说走就走的旅行说起来简单

不过,看了上面几位市民的遭遇

大家可要提个醒

必要的安全事项

要思虑周全

除了人身财产安全

个人隐私也要注意防护

第一现场、壹深圳客户端记者:

司俊杰、杨豪、杨宁帆


[责任编辑: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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