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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重要文件竟被联邦快递“失误”转运美国?网友:这失误也太精准了

2019-05-29 14:51来源:央视新闻

联邦快递承认“失误”转运并表示抱歉

联邦快递(中国)公司28日在其社交媒体官方账号称,“我们对于少量华为货件被失误转运表示抱歉。我们确认,没有任何外部方面要求联邦快递转运这些货件。有关货件正在退还至发货方途中。”

联邦快递之前曾否认转运事件

记者查证发现,5月23日18点42分,联邦快递中国公司官方微博曾经发帖否认转运事件,称“有关近期社交媒体平台流传联邦快递将客户货件没收,并转运至美国检查的消息与事实严重不符”。

但28日联邦快递在路透社等媒体报道出来后,突然又改口承认“失误”,前后表态180度大转弯。

多位法学专家聚焦联邦快递  

联邦快递有义务配合中国主管部门调查

如果是失误,快递公司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尹少成:是否属于“误发”,是需要联邦快递公司举证的。从目前披露的信息看,从日本和越南所发出的4个快件都“误发”,不太符合常理。所以联邦快递公司举证的难度不小。其次,如果联邦快递公司能够举证成功是“误发”,那它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联邦快递应遵守与企业相关的一些国际条约和法律的规定,遵守营运地国家的法律规定,当然也包括中国的法律规定。

北京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电信邮政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武雪梅:中国邮政法也是有相关规定的,首先有一些基本原则,要保障寄件人的通信自由。对于受托人,也就是快递公司,不能隐匿快递包裹,也不能私拆,也不可以超范围转给他人。如果确实是“误投”,它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因为联邦快递与华为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除道歉外,还应该承担包括违约损害赔偿等相关的违约责任。

华为可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北京市律师协会信息网络电信邮政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武雪梅:法律规定方面共有两个,第一个是中国的邮政法,2012年颁布实施。在国际上,就是万国邮政公约,1991年1月1日生效。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尹少成:可以通过寄件人对联邦快递公司提起民事诉讼,寄件人与联邦快递公司签订的是一个快递服务合同。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教授霍政欣:有两个途径可走。一个是向中国的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寻求中国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调查这个事件,并作出符合中国法律的相关处理。第二个,寻求私法上的救济,因为华为公司和联邦快递公司有这样一个合同,它可以要求联邦快递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联邦快递不愿意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华为公司还可以向中国法院寻求私法救济。

对于华为的投诉,我国邮政监管部门会怎样处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联邦快递是一家跨国公司,在很多国家都有广泛的业务,在中国也有办事机构和大量的业务。涉及到中国客户企业的维权事项,我们中国政府的主管部门,比如国家邮政总局及其相关的机构有权根据客户的投诉进行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做出适当的处理,包括相应的行政处罚。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教授霍政欣:中国的行政主管部门会依据中国的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以及快递条例的规定,对此次事件展开调查。作为一家在中国进行营业活动的快递公司,联邦快递有义务配合中国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并且提供相应的证据。中国的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调查的结果做出相应的惩罚,包括罚款、责令整改甚至吊销营业许可证等。

网友:联邦快递信誉已破产

有网友称,这起所谓的“失误”属于“精准失误”,其所谓“失误”的说法实在难以服众。

大量网友在微博客户端愤慨留言,称联邦快递已经信誉扫地。



[责任编辑:刘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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