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5月30日讯(记者 涂胜 通讯员 包宇峰)今年深圳两会上,道路反复开挖成各界关注焦点。为给市民创造安全、舒心的交通出行环境,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持续开展路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非法占用挖掘市政道路等路政违法案件多发势头有效遏制。记者了解到,今年执法支队共立案查处各类路政违法案件695宗,倒逼施工企业文明施工、规范施工,杜绝施工扰民。
未经许可擅自占道施工 违法当事人被顶格处罚10万元
今年4月4日,执法支队龙岗大队路政中队执法人员巡查至龙岗区龙岗街道协力路承翰陶源花园路段时,发现现场路侧机动车道和人行道被施工围挡封闭,道路被破挖,范围长约160米,宽约10米,现场未见施工人员,围挡上张贴的公示牌上显示工程名称为友谊路连接创业路下游清林径引水管工程。
4月23日,违法当事人前来龙岗大队接受调查询问,在完善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后,执法人员认为该单位未取得占挖道路许可,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依法对其处以100000元罚款,并责令其立即按法律规定程序申请占挖道路许可。
无独有偶。今年5月19日,执法支队龙华大队执法人员在龙澜大道天桥路段巡查时,发现该路段有施工人员正在操作挖掘机挖掘人行道,已挖掘长约10米,宽约0.4米,现场没有挖掘道路许可证。
两名施工人员发现执法人员后竟停下施工并跑到人行天桥底玩起“捉迷藏”。面对是否获得施工项目许可等问题,两名施工人员回答吱吱唔唔,模凌两可。经执法人员耐心告知擅自挖掘道路的危害及所需承担的后果后,现场施工人员才配合调查。经查,当事人涉嫌擅自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并依法开具违法行为通知书。
占道许可过期了还在施工 当事人被罚5000元
今年以来,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占用市政道路问题,依法保护路产路权,保障市民安全通畅出行,执法支队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违法占用市政道路专项整治行动。
5月13日,龙华大队执法人员在民治工业西路段巡查,巡查发现,有单位挖掘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经询问,该工程项目是龙华区消火栓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有占用挖掘道路许可,但已过期,执法人员认为,违法当事人实施了挖掘道路到后期未及时清理现场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依法对违法当事人处五千元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整改,尽快恢复路面,清除安全隐患。
5月17日,执法支队南山大队在南山区开展路政执法专项行动,执法人员巡查至南山区海德三道东行与后海滨路交汇处有占用城市道路施工情况。检查发现,该处施工项目名称为海德三道景观提升项目园林景观,违法当事人是深圳市某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该公司负责人黄某表示该处占用城市道路施工取得道路交通主管部门审批许可,但许可证有效期为2018年11月5日至2019年5月4日,现已过期。执法人员认为该公司未按照批准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依法向违法当事人开具了《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罚款,依法处理。
【小贴士】
发现以下违法占道行为可拨打12328举报
不论是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还是其他违法占道的行为,都会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给市民出行带来安全隐患,也会对市容环境带来不良影响。对于各类占道违法行为必须要零容忍,市民如有发现违法占道行为,均可拨打12328进行举报。
常见的占道违法行为有哪几种呢?
1.未经审批同意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或者开设路口的。
2.未在城市道路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的。
3.未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或者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未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的。
4.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
5.擅自破坏道路附属设施或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标志标牌、交通标线、交通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的。
6.擅自在道路、桥梁及附属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悬挂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