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发布者
涉嫌诽谤同时侵犯肖像权
昨天,李女士和4S店负责人已经到派出所报案,记者今天也向南山分局核实,对方告知案件已经介入调查。
擅用他人照片发布朋友圈营销
并加入侮辱性字眼的行为
是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呢?
律师表示,利用照片获取经济利益,发布者涉嫌侵犯当事人肖像权,当事人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小编碎碎念:
李女士的经历也给我们提了个醒,现在大家手机里的微信好友,几百个甚者上千,但大部分人可能仅仅只有一面之缘,甚至见都没见过,所以发朋友圈一定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隐私,特别像是身份证,银行卡等证件信息,以免被一些心怀不轨的微信好友利用,为自己谋利,另外,那些没见过面,就在你的朋友圈下面说一些露骨的话,胡言乱语的,还是早点删了吧。
第一现场、壹深圳客户端记者:夏志强
编辑:璜审核: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