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19年7月4日讯(记者 郑晓鹏)据“深圳交警权威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在这个快节奏的社会,人人都在追求速度,都想着要快。快点!快点!再快点!但若是抱着这种想法开车上路,快的可能就是一生了。 2019年6月14日23时31分许,深圳交警接到报警称,在龙华区东环一路三联路口,发生一起小型轿车与二轮摩托车碰撞,造成1人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案发现场>>> 接到报警后,深圳交警立即前往事故现场,开展人员救治和事故勘查等工作。 案情回顾 2019年6月14日23时30分许,谢某昆驾驶粤B号牌小型轿车在东环一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至三联路路口时,车头左侧与在三联路东往西方向行驶由陈某辉驾驶的两轮摩托车右侧发生碰撞,造成两车部分损坏,陈某辉当场死亡。 经查,事发路段为一般城市道路,道路平直,单向四车道,各车道宽3.40米,道路中间有金属护栏隔离,路口有交通信号灯控制,路面干燥,事发时为夜晚,天气晴,视线良好。 道路、视线条件良好,事故到底是如何发生的呢?深圳交警第一时间调取路口监控视频,查看事故双方行车轨迹。 可以看到,肇事小车疾速而过,撞上了恰好行驶至其前方的摩托车,瞬间车毁人亡。 现经调取现场监控视频显示,谢某昆驾车未减速行驶通过路口,此时交通信号灯呈黄灯状态。陈某辉驾驶二轮摩托车通过路口时,交通信号灯呈红灯状态。 初查情况 经初步调查,谢某昆驾车未减速通过交通信号灯正常运转的路口时,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陈某辉驾驶二轮摩托车通过交通信号灯正常运转的路口时,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且驾车时未配戴安全头盔,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一条之规定。 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是闯灯惹的祸吗?归根结底还是交通安全意识不够。“红灯停,绿灯行”小孩都知道的硬道理,怎么还有人在犯错。那么多伤亡的教训历历在目,机动车、非机动车或是行人为争这几秒,多少人付出余生……更有司机存在一种错误观念“黄灯可以抢”,闯黄灯一样很危险! 黄灯 黄灯是过渡信号灯,起到警示作用,提示驾驶员信号即将变换。按照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未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应停在停车线以内等候。 无论是黄灯还是红灯,闯过了,快的是那几秒,没闯过,快的就是一辈子。闯黄灯的后果并不比闯红灯要轻,闯灯酿事故,害人又害己,闯一次灯等于闯一次地狱,用生命争分夺秒,赢不来速度,而是输了一生! 安全警示 深圳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们:行至路口时一定要注意观察,遵守交通信号灯,减速慢行,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要观察交通标识和标线,“安全”警钟要时刻敲响。 为了预防此类事故发生,司机也要做好预判和预处理准备! 红绿灯前减速准备:司机要随时预防“鬼探头”,提前做好减速停车的准备,避免突然冒出来的行人非机动车发生碰擦。 机动车道上保持距离:小心为上,如果看到有行人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时,要尽量拉开横向距离,当距离自己特别近的时候,一定要仔细观察。 斑马线上停车礼让:斑马线的意思就是要提醒司机减速,注意安全,行人当前,来车必须停车礼让。司机们同时不可疏忽路况变化和车辆变化带来的盲区。 停车开门注意观察:停车时要选择好位置,在开车门时,一定要仔细观察车辆后方的情况,缓慢开车门。后排的乘车人要注意尽量从右侧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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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14日23时31分许,深圳交警接到报警称,在龙华区东环一路三联路口,发生一起小型轿车与二轮摩托车碰撞,造成1人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责任编辑:何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