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离婚案件逐年增多
其中双方财产的形态
更是呈现复杂多元化
为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促进离婚案件中夫妻财产的依法、全面、及时、合理分割,近日深圳中级法院发布了《关于实行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的工作指引》,其中更是对虚报,谎报,恶意转移财产问题,处理力度大大加强。
《指引》指出,所有涉及财产分割问题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均应当向法院申报财产,即填报《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同时,《指引》将离婚案件当事人申报财产的期限设定为与举证期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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