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19年10月23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施冰冰)据“深圳交警权威发布”消息,近日,深圳交警在深南东路蔡屋围天桥路段查获一名酒驾司机,并对他进行了处罚。
2019年10月19日凌晨时分,深圳交警在深南东路蔡屋围天桥路段设点开展“猎虎”专项整治行动。
凌晨02:24
凌晨2时24分许,深圳交警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排查时,一辆车牌号码为湘H***03的白色凯迪拉克小车缓慢行驶至查车点,现场民警上前示意驾驶员开窗。
随着车窗缓缓摇下,一股浓烈的酒精味飘出,只见车内包括驾驶人有两人,两人面色通红,其中一人在休息。几个菜啊,喝成这样?这味道,这场景,隐隐约约有点熟悉啦。
深圳交警立刻对驾驶员闫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闫某吹气数值为154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眼见饮酒后驾驶的事实已被发现,闫某只能便老老实实一一道来,事情还得从前一天晚上说起。
前一天晚上,2019年10月18日晚上,闫某和朋友在罗湖区万象城对面的一家乐爵KTV聚会唱歌,期间喝了三打啤酒。直至次日凌晨2时许聚会结束,众人离开KTV。
闫某此时自我感觉良好,认为自己意识还算清醒,便没有叫代驾,怀着侥幸心理驾驶湘H牌小车打算送朋友回家,没想到才行驶了5分钟,就在蔡屋围天桥路段被交警查获。
想不到吧?凌晨2点,回家的路上,还有交警相伴。仅仅因为侥幸心理,仅仅因为这5分钟。醉酒驾驶的闫某将面临什么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车5分钟,往后5年不得开车。这酒,可真“贵”,所以说交警为什么总是劝大家千万不要饮酒后开车呢,因为酒驾者不仅要面临严厉的处罚,更要在醒酒后对自己所作所为“深刻反思”。比如说
有人踹铁门
有人撞头吞纸
有人多次逃跑。酒驾,不仅危害驾驶人自身安全还很有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安全。因此,深圳交警呼吁大家遇到酒驾司机,立即举报!
举报醉驾还有奖!
酒驾有奖举报
根据《深圳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深圳交警对举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市民实施奖励,以鼓励市民发现酒驾行为后及时向交警举报。
奖励金额
经交警查证属实的,对违法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每宗奖励3000元,作出行政处理的每宗奖励1000元。累计奖励金额没有上限,举报内容属实的都将给予奖励。
举报方式
鉴于查处酒驾适用于现场执法的必要性,建议市民拨打110或0755-83333333进行举报,交警指挥中心受理举报后通过接处警系统派警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