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当尖兵做示范
——深圳干部群众热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
深圳特区报2019年11月01日讯 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昨晚,全会的公报一经公布,即在深圳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引发强烈反响。大家一致认为,正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深圳,在落实全会部署要求上一定要走在前列,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要当好尖兵、做出示范。
深圳干部群众十分关注十九届四中全会情况,在全会公报公布后,大家通过各种途径第一时间学习公报精神。大家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正确回答了从马克思以来的共产党人都高度重视的问题,那就是“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国家,怎样治理社会主义国家”。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十九届四中全会胜利召开,审议通过了《决定》,对党的十八大以来许多关于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实践、制度进行了归纳、总结、完善,让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理论、要求更加成熟、更加体系化,具有十分重大的历史意义、战略意义。
在5000多字的公报里,“制度”一词出现了77次,信息量非常大。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全会《决定》强调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我们更加坚定了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深圳干部群众谈到这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时表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70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积累了丰富成果,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经受了实践考验,已经逐步成熟。面对新的形势、新的挑战,我们更需要把自己的制度优势发挥好、巩固好,使之更加成熟稳定,确保人民共和国长治久安。
当前,深圳正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朝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方向前行,努力创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城市范例。如何结合深圳工作实际,把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到实处,是深圳干部群众热议的焦点。深圳市委党校教授袁晓江表示,深圳应该深入了解党的理论体系,总体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把四中全会精神和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结合起来,逐条落实、逐一实践。并且要在实践中发扬敢闯敢干的精神,不断改革创新,用深圳实践来为丰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理论做出更多的贡献。
刚列席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的市人大代表李继朝谈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体现了党的执政理念的重大变革。深圳经济特区建立近40年来,在发展过程中也遇到种种问题,这就要求深圳继续深化改革,以新的发展理念为引导,精细地管理城市,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加强社会治理领域立法,通过特区立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深层次矛盾,突破改革发展瓶颈,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贡献深圳智慧和力量。
市政协社法民宗委主任李振河认为,今后,深圳不仅仅要在经济、科技、文化、生态文明等各个方面上大刀阔斧地往前走,还要在制度总结上下功夫。尤其是在特大城市的现代治理体系建设方面要先行一步,先行示范。在此过程中,要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切实发挥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优势,以及基层群众依法自治的优势,调动各界的积极性创造性,让各界意见建议有序地表达。
深圳市委党校教授易永胜说,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了具体部署,深圳肩负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使命,更要在贯彻落实全会的部署要求上走在前列、作出示范。多年来,作为经济特区,深圳在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已经作出了很多探索、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下一步,深圳应进一步突出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在以往取得好经验、好做法基础之上,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一系列热点难点问题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把十九届四中全会的精神真正落到实处,不断增强市民群众有温度、可感受、可拥抱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记者 甘霖 李舒瑜 周元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