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
不同于上海干湿垃圾分类模式,深圳垃圾分类拟推行“四分法”。《条例(草案)》规定了具有深圳特色的垃圾分类标准,将生活垃圾总体分为可回收物、有害、易腐和其他垃圾四大类,与现行分类办法相比增设了“易腐垃圾”类别。
其中,可回收物细分为废弃玻璃、金属、塑料、纸类、织物、家具、电器电子产品、年花年桔等八类;易腐垃圾又分为餐厨垃圾、厨余垃圾、果蔬垃圾、绿化垃圾等四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