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19年12月24日讯 深圳市公安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治理年”工作部署要求,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的成功做法,于2016年4月5日开始,每周通过《深圳特区报》、《深圳新闻网》、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安微信、微博,向社会发布一次深圳公共安全指数,保障市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平安深圳”建设。
深圳市公安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城市管理治理年”工作部署要求,借鉴国内其他城市的成功做法,于2016年4月5日开始,每周通过《深圳特区报》、《深圳新闻网》、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安微信、微博,向社会发布一次深圳公共安全指数,保障市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平安深圳”建设。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