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
2019年已经来到最后两天,
是不是觉得时光飞逝呢?
2020就要到了,
一批新规即将实施,
深圳的好消息也多到爆棚,
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深圳
中华田园犬可办犬证
深圳发布《关于公布烈性犬名单的通告》更新深圳禁养烈性犬名录,将中华田园犬(土狗)和英国斗牛犬(Bull Dog)从原27种禁养烈性犬名单中移除。这意味着在深圳中华田园犬和英国斗牛犬可办理养犬登记证、持证饲养。该通告自2020年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非机动车实施记分管理制度
2020年1月1日起,非机动车如果存在交通违法会像机动车一样实施记分管理制度,对交通违法行为除依法处罚外,对以下行为实施记分↓
每次记3分:走机动车道、逆行、冲禁令、超载或载人、未戴安全头盔的;
每次记6分:冲红灯、饮酒驾驶的;
每次记9分:污损挪用变造备案标识(号牌)、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每次记12分:存在暴力抗法、事故逃逸、醉酒驾驶、驾驶未备案(登记)的电动力二轮车的。每季度12分,季度末清零,一季度内累计违法记12分的,将被纳入黑名单,民生行业禁止入职。
97种国家“谈判药”2020年起将在深圳落地
2020年1月1日起,国家医保97种“谈判药”将全部纳入深圳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本次谈判将肿瘤、罕见病、慢性病和儿童用药等作为重点,进入谈判环节的基本药物全部谈判成功,倍受关注的PD-1类肿瘤免疫治疗药、能治愈丙肝的口服药等首次进入目录。据初步估算,新增的70个药品降幅为60.7%,如果按照50%的实际报销比例计算,患者个人自付比例将降至原来的20%以下,个别药品的自付比例将降至原来的5%。续约的27个药品降幅为26.4%,患者个人自付比例将同步下降。
深圳新版出租屋管理规定实施
深圳新修订的《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这次规定对房东和租客应尽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都有了明确的规定。新《规定》要求出租人应当于租赁关系成立、变更之日起七日内向房屋所在街道人口和房屋综合管理机构申报出租屋信息;出租人要督促承租人落实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