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如何符合“居住满1年”由各区定夺
周女士向深圳12345热线反映了问题,得到的回复是:市教育局政策原文要求是“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如何符合满1年条件由各区级教育局制定本区内政策。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申请,如无法提供住房证明的,教育部门会积极与公安部门及网格管理部门核对其家庭居住信息,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但是,各区级教育局在实际执行时都采用了提供租赁证明作为“居住满1年”的凭证。有研究人士分析,在深圳学位资源紧张的情况下,《房屋租赁凭证》是教育部门义务教育就近安排学位的重要依据。
市民观察员郭磊认为,对于一些确实存在难开租赁证明的家庭,教育部门应主动作为,利用现代化的手段,实现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