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系列评论之二十四
深网评论员明月
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滥食野生动物问题及其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的隐患引发全社会关注。2月25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下称 《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征求立法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制度,人工繁育饲养的龟、蛇、鸟禁止食用,宠物也列入了禁止食用的范围,只有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等9种陆生动物被明确划进了可食用“白名单”。同时还增加了信用惩戒措施,将相关违法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形成惩戒合力,确保达到良好的惩戒效果。
疫情之下,深圳通过立法规范“盘中餐”,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法治保障,很及时。
2月9日晚,中国工程院院士、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研公关组专家、华中农业大学教授陈焕春表示:当今人类新发传染病78%与野生动物有关,或者说来源于野生动物。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在全球不少国家都是通行做法,也是现代社会文明的普遍要求。早在2003年受“非典”影响时深圳就已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禁止食用野生动物若干规定》,但此次在疫情阻击战的特殊背景下,《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全面禁止”,深圳在滥食野生动物方面将毫无“法外之地”。
疫情的爆发,让我们看到人类在文明发展道路上的“不文明”行为,看到了人类因违背自然规律所付出的惨重代价。这场因“尝鲜”给全社会带来的灾难让人们痛定思痛,吃野味的陋习不能再继续下去了。
但如果能用一纸法律文书框住贪吃的“嘴”那也就省时省事了,可偏偏这背后隐藏的是“捕猎、运输、贩卖、消费”野生动物的黑色利益链。一方面,相关的法律漏洞和短板以及相应部门监管不到位,无形中助长了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的嚣张气焰;另一方面,一张张热衷于吃野味的垂涎欲滴的嘴,使黑色利益链有了末端市场。
因此,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是非常时期非常及时的一步,但它还只是第一步。
徒法不足以自行,对此接下来还需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组合拳”促使法律落地,持续加强监管,全面排查,从重处罚,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全链条打击食用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全力摧毁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黑色链条。
所以,日后如若还有人崇尚“野味”,就交给法律来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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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 (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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