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各种网络应用使用率增高,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远程无接触的特点实施网络诈骗的违法犯罪案件有上升趋势。据媒体报道,截至2月底,全国公安机关累计侦破利用疫情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9517起,累计涉案金额已超过2.73亿元。
网络诈骗社会危害性极大,疫情期间,网络诈骗的破坏力更强。近年,媒体曾报道过多起电信网络诈骗导致被害人死亡或轻生的案例。可以说,电信网络诈骗不法分子不仅谋财,而且害命。疫情期间,人们的心理状况可能出现波动,产生急躁、焦虑等负面情绪,此时若再上当受骗,负面情绪会格外强烈。进一步讲,一些涉及疫情的电信网络诈骗,利用障眼法制造所谓的“官方信息”,更严重损害了政府和相关机构的公信力,进而危害社会稳定,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因此,这类裹挟“新冠肺炎病毒”而来的“新型诈骗”,必须高度重视,迅速予以严厉打击。
疫情防控是一场总体战,防止披着疫情“外衣”的网络诈骗也是其中重要一环,需要联防联控、统筹各方力量协同作战。公安等执法部门要在平时大数据防诈骗监控等措施的基础上,及时升级技防手段,从源头上捆住诈骗分子的手脚。运营商和网络平台要尽到协同监管责任,实时监测上报并阻断各类诈骗信息传播,及时对他们“禁言”“关群”“封号”。金融机构要密切配合反诈骗机构工作,增强识别可疑账户的能力,一旦发现“化整为零”等具有电信诈骗特征的转账行为,迅速启动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程序。当然,甄别新型的犯罪手段需要一定的时间和程序,也免不了会有“漏网之鱼”,因此,公众也要多留个心眼,收到可疑信息时不慌、稳住、勤分辨。
忙中出错,是常有的事,一个辨别力很强的人,处于慌乱之中时也难免会做出错误决策。遇事,尤其是疫情防控这种特殊时期,更要保持冷静和理性,凡事早准备、多了解、细思量,头脑不发热、情绪不焦躁,才能保证身体和大脑的“免疫力”都在线。
“人在家中坐,骗局天上来。”疫情发生以来,大家选择减少外出以配合疫情防控,这客观上为骗子提供了“绝佳”的诈骗环境。从诈骗犯罪的一般规律看,骗子要得手,必须切断受骗人与外界的接触,制造所谓“信息隔离”,以便达到自己“洗脑”的目的。所以,接到可疑信息,特别是收到转账或提供敏感信息要求时,要多和亲朋好友沟通核实,多一个人了解情况,就少一分被骗风险。
此外,对个人而言,增强网络安全知识,是防止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上策,学一些网络安全知识也有利于我们日常的工作、学习。疫情宅家期间也是一个学习“窗口期”,加强知识储备,提高分辨能力,那些“钓鱼网站”“过度索权APP”以后都不是对手。
防疫和防诈骗同样重要,都需要群策群力。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每个人都可以尽一份力,为了自己、也为了他人。
■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王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