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情系列评论之四十八
深网评论员王俞
随着战疫态势持续向好,深圳交通情况逐渐恢复正常,城市生产生活秩序重回正轨。自4月10日起,深圳交警对于交通违法超45天未处理、没有按规定停驶仍上路的机动车,将恢复交通执法。
如果说交通是一座城市的脉搏,那么自全面复工复产以来,深圳的“脉搏”跳动频率可谓是增速迅猛。三月份以来,深圳晚高峰拥堵程度,甚至一度“霸榜”。三月底,全市交通流量平均值已达455.3万辆/天,早晚高峰时间更加集中,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对疫情期间执法措施作出调整的步伐。
市交警局主要传达了两个讯息:一是交警部门已经逐步恢复了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各项业务的办理工作;二是自4月10日起,对于机动车交通违法超45天未处理没有按规定停驶仍上路的将恢复执法。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相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应当及时了解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记录等情况,并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45天内接受处理。但是受疫情的影响,部分有机动车违法记录的行为人无法及时在规定时间接受处理。好在深圳交警在疫情期间实施了人性化执法措施:违法超期未处理需停驶的,自2月24日疫情转为二级响应之后的45天,即2020年4月10日起开始查处此类违法。
与此同时,交警部门对处“暂扣”“吊销”处罚逾期15天不接受处理的违法行为,起算时间自1月23日(一级响应)前1个月,与3月24日(二级响应结束)后一个月作为计算时间。这就等于将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排除在外,间接地延长了行为人处理违法记录的“规定时间”,充满了人情味。
还有一点值得肯定的是,深圳交警给自2019年12月10日(一级响应前45天)起查处到的非现场未处理违法批量发送提醒短信,督促当事人尽快处理。这种善意的提醒,也在传递深圳交通执法部门的温度。
总之,深圳交警在疫情期间针对不同情况实施宽严并济的相应措施,既彰显了深圳的规矩意识,又充满了人情味,值得点赞。当然,我们也希望相关机动车交通违法责任人能够给予理解、及时响应,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好相关事宜,共同维护交通秩序。从明天开始,希望市民一如既往地遵守交通法规,让开车的路途更顺畅,让开车的心情更舒坦,让深圳尽快元气满满。
相关报道:
疫情防控期间交管政策不了解?可24小时拨打“0755-83333333”咨询
往期内容:
深网观察 第126期|AED设备落地配齐了,市民“敢用”也是关键
深网观察 第125期|消费补贴 要实现 “ 哪里需要补哪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