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打印《内地居民采集表》
学位申请使用其他类住房(含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小产权房、租房但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集体宿舍等)材料,需提供2019年8月31日前登记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一方《内地居民采集表》。
1,打印方式如下:
注册“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账号——登录后搜索“流动人口信息打印”事项——选择居住地所在街道(仅限打印本人)——填报个人信息——选择邮寄,保存递交(打印件将通过“中国邮政速递”方式邮寄给家长)。
2,特别提醒:
1-3月份打印过《内地居民采集表》的家长,无需重复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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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居民采集表网上全流程(电脑版本)》
附件2《内地居民采集表网上全流程(i深圳app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