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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考征求意见 由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测试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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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考征求意见 由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测试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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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考试组织实施,根据《省指导意见》要求,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的过程性评价和专项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实施,终结性测试性专项测试由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8月8日讯(记者 姚卓文)记者从深圳市教育局获悉,《深圳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深圳市学考实施办法》)发布,包括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5个科目,明确学考各学科的考试时间,所有科目最终得分均以“合格/不合格”呈现,注重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测试有机结合。《深圳市学考实施办法》正在面前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8月18日前反馈意见。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于2019年7月印发了《关于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等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科目(以下简称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由各地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为此,深圳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深圳市学考实施办法》,主要思路包括明确学考各学科的考试时间;规范考试组织实施;明确成绩的呈现。

《深圳市学考实施办法》按照“学完即考”的原则,明确了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的考试时间,具体如下:一是体育与健康科目的终结性专项运动技能测试安排在高三第一学期进行,测试不及格,可以补测1次。首次现场测试时间一般安排在10月至11月,补考时间原则上安排在首次现场测试结束后1个月内。二是音乐和美术科目的首次必修课程测试安排在第3学期末,有特殊情况需补考的,与同下一学年度学生一起安排补考。过程性评价和专项测试统一安排在第4学期进行,在模块修习结束后,学校组织开展集中测试或在音乐课堂中随堂进行。三是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科目的首次终结性测试安排在第2学期末,有特殊情况需补考的,与同下一学年度学生一起安排补考。以上考试科目从2020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关于考试组织实施,根据《省指导意见》要求,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的过程性评价和专项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实施,终结性测试性专项测试由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考试组织职责明确如下:过程性评价由学校组织实施,终结性测试性专项测试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体育与健康等科目最终得分均以“合格/不合格”呈现。其中,体育与健康科目的运动参与(每学期)、体质健康测试(每学年)均达到合格标准,且专项运动技能测试成绩也达到合格标准,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最终成绩方可认定为“合格”,一项不合格或缺考,成绩认定为“不合格”。免考学生专项技能测试成绩认定为“合格”。音乐和美术科目考试的总成绩为:过程性评价×20%+专项测试×30%+必修课程测试×50%。信息技术科目考试的总成绩为:过程性评价成绩×40%+纸笔测试(或上机测试)成绩×60%。通用技术科目考试的总成绩为:实操测试部分成绩×60%+纸笔测试(或上机测试)部分成绩×40%。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8月18日前反馈意见,可选方式如下: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szzb-gk@sz.edu.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8号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229室,邮政编码:518000,收件单位: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高考科,请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并在封面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传真方式发送至:0755-82294042。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编辑:孙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