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深圳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法检机关司法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将于2020年9月12日至9月14日在深圳市进行。现将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报考深圳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法检机关司法警察职位,经资格审核合格且排名在面试名额范围内(按职位招录人数1:3确定)的考生,应当在9月12日、13日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具体名单及安排请关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深圳市公安局官方网站。
排名在面试名额范围内的考生体能测评结束后,如有职位因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情况导致面试名额空缺时,从该职位经资格审核合格的预备递补考生(按职位招录人数1:6确定的非上述面试名额范围内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考生的体能测评安排在9月14日(具体名单及安排将于9月12日、13日在招录机关官方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保持电话畅通)。
笔试排名在面试名额范围外的预备递补考生,应注意本人在体能测评环节是否已进入面试名额范围内,及时按照招录机关通知要求参加体能测评。
二、时间地点
本次体能测评按报考职位及考生类别分时间组织报到及测评,地点设在深圳市体育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2006号,详见附件1交通指引图),报到地点为:深圳市体育中心体育场3号门(深圳市体育中心西门附近),报到时间为:9月12日至14日上午7:30-8:00,下午14:00-14:30。
三、测评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实施。男子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长跑;女子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长跑。其中,男子1000米长跑、女子800米长跑项目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考生在测评10米×4往返跑前可以练习1次,熟悉规则;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重测。
测评标准中的“30岁(含)以下”是指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31岁(含)以上”是指1989年2月28日及以前出生。
体能测评实行达标制。体能测评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考生未按规定完成全部项目测评的,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体能测评不组织复测、补测。
四、注意事项
(一)报到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二者缺一不可),按指定的体能测评日期和报到时间,佩戴口罩,到达深圳市体育中心指定地点报到并等候查验证件。考生未在指定的体能测评日期和报到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预备递补考生在报到时应提交由本人签字的《考生知情同意和承诺书》(附件2)原件。
2.考生完成身份验证后,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交现场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3.核验证件、存放手机等通讯设备完毕后,面试名额内的考生分男子组和女子组进行抽签,决定参加体能测评的顺序,抽签后在指定区域就座,等候体能测评;9月14日,体能测评预备递补考生入场后,取得递补资格的考生进行抽签并参加测评,未取得递补资格的考生现场等候。
4.考生报到后须现场签订《体能测评考生知情承诺书》。考生拒不签订知情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二)测评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参加体能测评,不得由他人代替。
2.考生必须按照所报职位指定的时间和本人抽取的签号顺序参加体能测评。
3.考生应当将抽取的签号贴在本人胸前、大腿显眼位置,并确保测评全程不遗失。
4.考生在候考和测评期间必须按要求将通讯设备等物品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和测评现场。
5.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请自行准备合适的运动服装、运动鞋、饮用水等。考生等候体能测评的时间可能较长,请自备适当食物。
6.禁止穿带钉跑鞋参加测评。
7.考生须服从测评现场管理以及测评考官的测评结果,不得要求考官更改测评结果,不得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
8.全部测评项目结束后,考生本人必须签名确认。考生因前一项目不合格主动放弃参加后面项目测评的,也必须在对应的项目栏内填写“本人放弃”并签名确认,全程跟随队伍直至测评完毕。
9.体能测评现场实行封闭管理,除工作人员、考生外的其他人员均不得进入候考室及测评区域。考生在报到后、完成测评前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及测评区域。因擅自离开候考室及测评区域失去体能测评资格的,后果自负。
10.考生不得穿制服、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体能测评。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体能测评过程中,应当自觉遵守现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二)体能测评分不同时段进行,请考生务必分清自己所报考职位的测评日期和报到时间。
(三)为避免因天气或交通原因造成迟到,建议考生提前熟悉测评地点,提前了解交通和天气等情况,合理安排出行。
(四)体能测评不提供考生车辆停放场地,建议考生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录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生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参加体能测评。考生须出示“粤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体能测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在体能测评全过程应佩戴口罩(测评时可根据工作人员提示摘下),并配合工作人员有关疫情防控的检测和管理。考生应提前通过国务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客户端“疫情风险等级查询”模块,动态了解本人参加测评前旅居地区风险等级,并在“疫情防控行程卡”模块查询本人14天内旅居史信息。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深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1.体能测评考场交通指引
2.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深圳市警察职位体能测评预备递补人员告知书、考生知情同意和承诺书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