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营造飞地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新城崛起
2020-09-29 07:49
来源: 深圳特区报

积极营造飞地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新城崛起

人工智能朗读:

深汕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区首个司法保障意见等情况。

深汕法院首批员额法官宪法宣誓仪式。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0年9月29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石义胜 林捷兴 孟子荷 李星照/文 张贵/图)9月28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简称“深汕合作区”)的改革与创新发展,全国首个飞地法院——广东省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简称“深汕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案件管辖的公告》,并首次发布《关于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简称“《司法保障意见》”)。深汕法院以新时代司法理念,公正高效履行司法职能,探索司法服务保障措施创新,加速助力深汕合作区与深圳一体化发展,打造飞地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新任命法官的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在新闻发布会开始前设置了深汕法院首批员额法官宪法宣誓环节。由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工委书记产耀东担任监誓人,深汕法院院长张彬领誓,深汕法院首批员额法官曹勇、江驰、吴志、莫随明等向国旗庄严宣誓。随后,张彬等出席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让深汕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举行深汕法院首批员额法官宪法宣誓仪式,既是贯彻落实国家宪法宣誓制度的实际行动,也是一次增强深汕合作区全体法官职业荣誉感的精神洗礼。”产耀东代表区党工委对深汕发展历史上的首批法官表示祝贺,希望大家倍加珍惜这一难得的人生际遇,始终牢记作出的庄严承诺,忠诚履行肩负的神圣使命,情系深汕、扎根深汕、奉献深汕,努力做一名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法律、无愧于时代的人民好法官,用信念、执着、汗水和智慧,让社会主义法治的阳光永远普照在深汕大地上!

产耀东寄望全区首批法官:

要做信仰坚定的法官。牢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做到政治上坚定、理论上清醒、行动上自觉。坚决把对宪法法律的敬畏之心、对依法治国的坚定信仰铭刻在灵魂中,融入到血液里,全力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积极践行者。

要做勇于担当的法官。正视深汕合作区正处于大开发大建设大发展的新阶段,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理念,抓好公正办案第一要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企业提供专业、温馨、有力的司法服务,努力营造公平、透明、稳定的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做好深汕合作区公平正义法治秩序的坚定捍卫者。

要做司法为民的法官。始终牢记法官的权力源于人民、属于人民,进一步强化爱民之心、增强护民之力、提升为民之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力做好深汕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忠实维护者。

10月1日起深汕法院开始受理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设立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的批复》,9月2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案件管辖的公告》,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自2020年10月1日起受理案件。

二、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管辖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辖区内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除本公告第三条规定以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执行案件以及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受理的其他案件。

三、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辖区内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由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管辖。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辖区内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除涉环境资源以外的行政诉讼案件(含行政非诉审查案件)由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管辖。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辖区内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涉环境资源第一审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由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管辖。

四、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五、自2020年10月1日起,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下辖的基层人民法院,不再受理本公告第二、三、四条规定的案件。2020年10月1日之前,相关人民法院已经立案但尚未审结或执行完毕的案件,由原受理人民法院继续审理或执行;当事人已提交起诉材料或申请材料但未立案的,由原受理人民法院继续审查、立案并审理或执行;2020年10月1日之前,相关人民法院已经审结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需要人民法院执行的,由原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执行。

六、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办公场所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深汕大道圆墩段(原汕尾市海丰县赤石镇)。

法治护航建设区域协调发展深汕样本

为了更好地履行司法职能,努力为深汕合作区提供高质量的司法保障,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在2020年8月31日揭牌成立后,第一时间组建调研团队,根据中央、广东省相关规定,立足深汕合作区当前发展定位和司法需求的实际,广泛调研、反复论证,最终形成了《关于为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

《司法保障意见》共5章24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司法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粤港澳大湾区、广东省“一核一带一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为总牵引、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立足深汕合作区当前发展定位,坚持法治引领,找准人民法院工作与全区建设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树立新时代司法理念,公正高效履行司法职能,为建设区域协调发展打造深汕样本。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深汕合作区体制机制创新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司法服务保障措施创新,努力营造全区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司法保障意见》从提升政治站位、履行审判职能、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参与社会治理、强化人才保障等方面,详细规范了具体措施,该意见明确:

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设立深汕合作区重大的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增强为新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充分发挥司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正确处理先行先试与依法审判的关系,积极支持新城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建设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用工制度的完善;强化民生司法保障机制,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和审判执行工作,为深汕合作区建设营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要完善彰显社会主义司法优越性的司法体制,立足全区规划建设需求,积极探索与行政体制机制改革相适应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诉讼服务理念革新;推动信息化建设,使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丰富司法公开和法治宣传的渠道,着力提升司法服务保障的能力水平。

要积极拓展司法职能作用,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强化就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功能,主动融入基层解纷网络建设;建立多元解纷诉调对接中心,健全完善调解规则和调解程序;依法延伸审判职能,进一步完善司法建议工作机制。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融入审判执行工作的配套机制,完善示范案例工作机制;支持深汕合作区社会信用体系和商务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要大力强化人才保障,把加强司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高标准的法官选任机制,持续完善审判辅助人员招录和管理工作,组建专业化的审判团队。创新培训模式,培养一批高层次的业务骨干,加快建设一支高素质司法队伍。

张彬表示,接下来,深汕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党工委的决策部署,在省法院和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改革创新、服务大局,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力保障新城体制机制创新,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为深汕合作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性滨海智慧新城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编辑:马静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