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雪象体育公园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变更)拟使用龙岗区林地的公示
2020-10-24 19:23
来源: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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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雪象体育公园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变更)拟使用龙岗区林地的公示

一、拟使用林地用途:雪象体育公园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变更)建设。

二、拟使用林地范围:龙岗区坂田街道、吉华街道。

三、拟使用林地面积:新增使用林地2.3207公顷,减少林地2.4225公顷。对减少的2.4225公顷林地须原状归还给该林地的相关权利人。

四、公示时间:2020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

五、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反映,受理单位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6楼1609室,联系人:莫工,联系电话:28918210,邮箱:lggljlyk@pnr.sz.gov.cn;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将按程序予以审批。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0年10月24日

[编辑:黄春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