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晓鹏 制图
对于打工人来说挤地铁可是必修课,早高峰挤地铁有多可怕?活人进去、相片出来;饼干进去、面粉出来,挤一挤不会怀孕,但减肥效果显著……最悲伤的是,你费劲力气穿越人海,成功挤进车厢,然而就在车门即将关闭瞬间,又被反弹出来了。上班迟到是小事儿,身体安全可是大事儿!
近日,武汉一女子乘坐地铁上车时,右脚踏入站台与列车之间的缝隙处,导致脚部受伤,杨女士将地铁集团公司和地铁运营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7万余元。法院认为是女子自身原因所致,应当自己承担责任,驳回其诉讼请求。
女子挤地铁致10级伤残!你觉得地铁有责任吗?一起参与我们的调查吧!
女子挤地铁致十级伤残
2019年6月6日,52岁的杨女士乘坐武汉地铁2号线至螃蟹岬地铁站,换乘地铁7号线。当时人流量较大,杨女士上车时右脚踏入站台与列车之间缝隙处,导致右脚受伤。
杨女士感觉身体不适后,找地铁工作人员呼救。随即,地铁工作人员对杨女士开展急救措施,提供了急救箱和轮椅,并送杨女士就医。
经诊断,杨女士为右胫腓骨远端粉碎性骨折、右外踝皮肤裂伤,在医院住院治疗了43天。后经鉴定,杨女士的伤残等级为十级。
杨女士认为地铁集团公司和地铁运营公司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责任,2019年10月,将两家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7万余元。
法院:地铁无需担责
今年1月,此案在武昌区法院开庭。经审理,法院认为地铁集团公司非本案适格被告,依法不承担责任。
螃蟹岬地铁站为曲线站台,其站台边缘与静止车辆车门处的间隙110mm符合国家标准。
地铁运营公司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在地铁站张贴“小心夹手、小心站台间隙”等安全警示标语、并进行广播提醒、站台设备设施不存在缺陷,在杨女士受伤后及时给予救助、并协助送医,已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使他人免受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义务;杨女士只要稍加注意即可避免本次事故的发生,意外的发生是由于杨女士自身原因导致的,地铁运营公司对此无过错,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今年4月,法院作出判决驳回杨女士的全部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杨女士并未上诉。
乘坐地铁,这些安全知识你得知道
其实,乘坐地铁致伤残的情况时有发生:2017年6月12日,北京66岁的赵老太在西二旗站换乘时,被上下车的乘客挤出车厢摔倒致骨折,后经司法鉴定,老人腰伤构成八级伤残;2014年1月15日,北京一男子早高峰在天通苑站乘坐地铁5号线,因候车乘客较多、站台拥挤,在车门打开瞬间,后排乘客快速向前上车,瞬间将站在前排的他挤进车厢,致其飞出撞到对侧车门并昏迷。经诊断伤情为颈髓震荡损伤,致四肢瘫痪,被评定为四级伤残。
早高峰挤地铁“挤得进去,世界都是你的”只是打工人的一种自我调侃,千万不能当真。毕竟,方法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所以,乘坐地铁,这些安全知识你得知道。
资料整理:刘婷 陈苏雅 郑晓鹏 实习生 刘婷
审校:吴超
资料来源:中国青年报、楚天都市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