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煌“十三五” |深圳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成熟
2020-12-20 15:42
来源: 深圳特区报
人工智能朗读:

辉煌“十三五” |深圳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成熟

深圳商事主体总量达350多万户,2016-2019年新引进近100万人才,华为、大疆等在深圳成长起来的一批头部企业纷纷点赞深圳营商环境。深圳凭什么被企业和人才青睐?法治是深圳锻造核心竞争力的“法宝”之一。

“十三五”即将收官,回望深圳这五年,深圳地区生产总值从2015年末的17502.99亿元跃升至2019年的26927.09亿元,跻身亚洲城市前五位。五年来,深圳种好“法治”这棵梧桐树,不断吸引“凤凰”来。深圳擦亮法治底色,持续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使得经济经受住了疫情的考验,增速实现“V”形反转。

过去五年,是深圳牢记嘱托、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成熟定型的五年,是深圳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国际经贸往来更有法治支撑的五年。

01

坚持问题导向筑牢法治基础

12月初,深圳市委第二批法律顾问聘任仪式举行,探索推出“1+3+3”(即1名总法律顾问、3名法律顾问和3名联络员)新模式,是2016年深圳市委法律顾问制度的升级版。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一直以来,深圳遇事首先想到的是规则,依靠规则和法律方式解决问题成为一种常态和惯例。深圳也从中觅得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力量”,以立法推动改革,以改革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从1992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特区立法权以来,深圳至今出台了地方性法规200多件。“十三五”期间,深圳改革创新的步伐更快,同时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坚持需求和问题导向,坚持开门立法寻求民意的最大公约数,深圳立法不断与时俱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确保改革于法有据。

从今年初发布优化营商环境的“一号改革工程任务清单”,明确列出14个重点领域210项改革举措,到8月发布《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再到10月29日法规获通过,深圳已把优化营商环境当做一项制度设计。在“十三五”期间通过或实施的法律规章,有相当一部分是直接戳中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的痛点和难点:

今年11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变通公司法规定,允许深圳注册的企业可设置特殊股权结构;个人破产条例率先在深圳“破冰”,深圳民营经济中大量诚实守信的创业者“跌倒”后有机会“东山再起”;全国首部综合类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的诞生,深圳用最严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创新护航……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深圳今年8月获评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2015年至2018年面向全国100个城市开展的中国法治政府评估中,深圳名列前茅,其中两次位列第一;深圳营商环境指数在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发布的《2018年中国城市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中全国第一,在2017年第三名的基础上再攀高峰……

02

可见可触的公平正义擦亮法治底色

近3年,深圳法院攻势凌厉,审结涉黑涉恶343件1616人,陈永森、王小西、高杰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受到法律严惩,“雷霆行动”提升执行质效。

2015年6月30日起,深圳法院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十三五”期间,深圳法院深入探索行政案件类案快速处理机制,如今行政案件的平均审理周期不足45天,实现以20%的行政法官高效办理近75%的行政案件。

公正司法,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防线,深圳早在2014年就启动了一场触及司法灵魂的司法体制改革,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法官/检察官打破官本位,只专注办案、办好案。今年10月,深圳法院在法官人数变化不大的情况下,受理案件已超过去年全年案件量,法官人均结案数连年攀升,审判效率提高,公平正义不迟到。

五年来,深圳还把审判专业化打造成城市的鲜明特质。从知识产权法庭、金融法庭、破产法庭的相继成立,再到今年6月挂牌的环境资源法庭,深圳很清楚地知道,生态环境也是城市的一种营商环境。

03

打造跨境商事纠纷争议解决优选地

深圳外贸出口额连续27年位居内地大中城市首位,日益频繁的跨境商贸活动带来的各种各样的跨境纠纷和争端不可避免。

2015年起,深圳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统一由前海法院集中管辖,建立了“精英化法官+域外法专家+港澳陪审员”审判机制,承建了国家级域外法查明研究基地,制定域外法查明办法和涉港因素认定指引……2015年2月至今年10月,前海法院共受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10145件,其中涉港案件7078件,有98件案件适用域外法审理,其中适用香港法律审理案件85件。

在纠纷解决方面,深圳的调解更加多元便捷。2018年1月,深圳建立全国首个“一带一路”国际商事对接中心,引入47家境内外专业调解组织,聘请74名港澳台和外籍调解员,超过4600件跨境纠纷在前端化解。

还有令境内外企业青睐的是,深圳国际仲裁院实行的仲裁新规视香港为默认仲裁地,率先将投资仲裁列入受理范围;设立海外庭审中心,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初在深圳挂牌第一巡回法庭,今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又一次给深圳送来“大礼包”,发文明确人民法院支持保障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和保障措施等,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方面提出了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机制、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深化破产制度改革、加强海事审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涉外涉港澳台审判等一揽子支持保障措施。

法治深圳,足音铿锵。习近平法治思想旗帜鲜明地为深圳加快建设法治中国示范城市提供了行动指南,深圳使命在肩,奋勇向前!

[编辑:李晓蕾]